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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分享] 太史公自序   史記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
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
  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周道衰廢,
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
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
,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
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
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
谿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辯是非,故長於治人。是
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
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
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豪釐,
差以千里』。故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故有國者不可以不
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
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
義者,必陷篡弒之誅,死罪之名。其實皆以為善,為之不知其義,被之空言而不敢辭。夫不
通禮義之旨,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
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之大過予之,則受而弗敢辭。故
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
禁者難知。
  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
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太史
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
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隆,詩人歌之。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
也。』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於穆清,澤流罔極,海
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
能而不用,有國者之恥;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余嘗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
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
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於春秋,謬矣。」
  於是論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於縲紲。乃喟然而歎曰:「是余之罪也夫
!是余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
拘羑里,演周易;孔子砨(去石部)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
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
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於是卒述
陶唐以來,至于麟止,自黃帝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電訊 | Posted:2006-06-07 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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