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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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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类兵器 小知识
所谓『剑』,《考工记》曰:『古兵器名。两刃而有脊』,《字通》载:『剑,兵器』,乃明指剑为双边开刃兵器之一种。《说文、解字》:『剑,人所带兵也,从刀佥声』,而「佥」作「皆」字解,表示剑为一般人随身携带的护身武器。如《列子》:『魏黑卯以昵嫌杀邱邴章。邱邴章只子来谋报雠,誓手剑以屠黑卯。来丹之友申他曰:吾闻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宝剑:一曰含光,二曰承影,三曰宵练。此三宝光传之十三是矣。』;《潘岳马督序》中载:『汉明帝时,有司马叔持者,白日于市手剑父雠。』:《汉书列女传》:『女未喜者;夏桀之妃也,女子行,丈夫心,偷剑载冠。』;《汉书遂传》:『民有带持刀剑者。』皆是;而《史记孟尝君列传》中载:『弹其剑而歌曰:「长铗归来乎,食无鱼」』;《九章》亦载:『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魏。』;《国策》亦有:『冯援弹铗之歌曰,长铗归来乎….。』可知古时剑又称「铗」。

    吾人所熟知之传统中国剑,多为平直、细长、尖峰,两边开刃。因其可刺、剪、劈、砍、撩、挑、错、摸、抛、冲、拦、崩、挂、扥、绞、束、云等,功能万千,外型却又纤细、斯文,因此,又有『百刃之君』之雅称。

剑之形制,颇似大型匕首,《盐铁论》曰:『匕首短剑也,长一尺八寸。』,《考工记桃氏为剑疏》又载:『汉时名小剑为匕首。』因此追溯其源,应可上推至石器时代之玉石短剑,至于《管子地数篇》载:『昔葛芦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黄帝本行记》载:『轩辕帝将首山之铜铸剑。』等说法多不可考,因此较可靠者,应为商、周时期之青铜短剑。周代虽重车兵,但当车毁马散后,护体之唯一武器仍为短剑。时至东周,战争层面扩及西北丘陵,车兵顿失优势,步卒于是兴起;如此多功能之个人武器,当然备受青睐。唯青铜无法支撑过长之剑身,因此大都在20至40公分上下,无法做重大之突破,功能亦无法完全发挥。直至春秋晚期铁器发现,加以战事增加,质坚器美的铁剑,于是在我国历史舞台上绽放光芒。铁材延展性、支撑力皆远远超过铜器,因此剑具越作越长;且杀伤力强,因而渐为剑身材料之主流。

    时至汉代,更出现钢中极品之所谓『百炼钢』﹝又称镔铁即花纹钢﹞,剑质之优,远胜历代,为中国剑艺史上极其光彩之一页。惜因骑兵兴起,重刀弃剑,正如明《茅元仪武备志》所言:『古之言兵者,必言剑,今不用于阵。』,加以火器发明,战争方式、观念均大幅改变,于是剑具渐沦为民间习武或官宦冠服之装饰,甚至变为道家驱妖除魔之法器,而失其战争上原有之功能。

  流传至今,剑具已然脱离单纯『兵器』之范畴,而堂堂进入工艺美术之崭新世界;随着一件件考据严谨之中国传古刀剑问世,正为我悠远流长之中华科技文明史,提供最直接而又完整之见证。  

一 剑柄

指手握部分,古称『剑茎』、『箭把』、『剑环』等,依序又分检首、剑茎、护首三部分:

(1) 剑首:《礼记少仪》载:『君子欠伸,运笏,泽剑首,还履,问曰之蚤莫。』;指剑茎底端的突出部分,为佩挂时最明显之部分;又称为『剑镡』(如李商隐《自桂林奉使江陵诗》『假寐凭书麓,哀吟叩剑镡。』,《释名》日:『…其旁鼻目镡』)、『剑镦』、『剑环』、『柄头』、『剑头』(如沉亚《宿白马津寄冠立诗》:『剑头悬日影,蝇鼻落灯火』)等,细分为『后鼻』(螺丝)与『环』二部分。『系带孔』(又称剑眼《释文》戴:『司马云谓剑环头小孔也。』)可系剑穗,有设于后鼻也有设于环上者。剑穗有常穗、短穗之分,皆用于舞动剑具时,剑前穗后,上下翻飞,甚可把穗剑,诱敌惑志,因此又称『剑先』、『挽手』或『剑袍』。

        其质材多用宝玉、金或其他纯金属制成,《晋东宫旧事》即载:『太子仪饰玉头剑。』

  即指以玉为饰之明证。《汉书不疑传》又戴:『晋日古长剑首以玉作井鹿庐形,上刻木作山

  形如莲花初生。』皆是。形状则有单纯大环者,或以实心材料雕花纹为饰者,或以复合材料

  塑造成特殊造型者,如:龙纹环剑首、圆鐏剑首、扁蝠剑首、球形突起冠状圆遵剑首、云团

  状剑首、牡丹剑首、幅到剑首、燕尾剑首、珠环剑首、龙纹剑首、龙爪剑首、三剑首、五骷

  剑首、狮采珠剑首等。

(2) 剑茎:指手握部分之主体,有单、双手之分。又称『剑柄』、『剑夹』、『剑把』(《史记孟尝君传》层戴:『其剑把无物可装,以小绳缠之。』)、『剑霸』等。青铜剑上常缠有丝线以利握持,称之为『』。近首部多设有一孔,平时可作『系带孔』(剑眼),战时则以竹签实穿其中,以防脱落之用。

        质材有兽角、兽骨、木、玉、木料包裹各类皮革、木料缠绕棉绳、木料加钉铜钉等。或

    缀以宝石、金、银等贵金属,以为夸富。柄与护手间,多垫有一金属茎环,乃一为美观,二

    为密合之用,质材则多以铜或其他软质金属制作而成。

(3) 护手:指剑身与握柄间之突出部分,古称『剑格』、『剑』或『剑盘』;乃为防止两剑相格后滑落伤手及直刺时握持之手前滑而设。部分护手上另设有『星机』(卡),以锁住剑鞘,防止剑身不经意滑出剑鞘之意外。由于未在全剑的视觉重心,因此多为剑艺师发挥美学艺术的部分。于是,各类奇雕异、美装造型尽在其上,其中尤以表现剑名、剑意者最多,如:单锋剑之圆座护手、昆吾剑只双龙抱柱护手、三才剑之虎头护手、降龙剑之荷叶莲花龙口护手、纯阳剑之牡丹护手、伏魔七星剑之荷花护手、太极剑之太极护手、惊虹剑之七彩护手、紫微剑之天护手、蟠龙剑之龙爪护手、金爪剑之鹰爪护手、金刚剑之金刚护手、三骷金刚剑之莲花护手、袖里剑之龙形护手等。

    材料多与剑首相同,以求配套,或加饰其他宝石珠玉,以显华贵。  


二 剑身:

    指剑有锋刃之部位;历代质材多以当代科技能力为基准,因此,有一般锻造钢、双层包钢、多层夹钢、镍钢摺叠之复合钢、花纹钢、熔合钢等类,亦有在刃上雕刻、错金、崁金、蚀雕或加装金饰品者。以剑格为始,分为首(后段)、身(中段)、末(前段)三段;古时有依其吉祥尺寸打造,以求避邪召福者;又分剑颚、剑脊、剑刃、剑锋、剑尖五个区位;

(1) 剑颚:指剑身与护手间之铜片,作为防止剑鞘滑落、格档来剑或美观之用。亦可格开剑鞘,以为保护剑身之用(剑鞘材料若寒酸性物质,将损及刃面)。有素面铜颚、日月剑颚、太极剑颚、家徽剑颚、莲花天剑颚(如西汉剑)以及金龙吐信剑颚(如清铁把金桃皮鞘腰刀)等。剑颚附近区位,古称『首』部,如《考工记》曰:『古兵器名。两刃而有脊(刃以下与柄分隔者,谓之首。』;古人多在此铭刻剑名,或造剑目的,或工匠名,或造剑时间,如:《太平览‧卷三四二‧兵部七三‧剑上篇》载:『孙亮建兴二年,一剑名曰流光,小篆书。』即是。

(2) 剑脊:《刘禹锡 游桃源诗》:『宝气浮鼎耳,神光生剑脊。』乃指剑身中央突起部分。有单锋峰脊,也是双峰、三峰(成血槽状)脊。无论何种型态,其是否平直,两面刃是否对称,皆关系着剑的平衡感,为论剑者最重要之着眼点。

(3) 剑刃:指剑身锐利的两面,如《六韬》载:『三军拒守,木螳螂,剑刃,扶,广二丈,百二十具。』《孟郊寒溪诗》:『剑刃冻不割。』皆是。开刃法一般有平滑式(蛾嘴式)及斧头式(银剑开刃法)两种,前者刃部较平滑锋利,适合切、削、割、抹,后者刃口较窄较厚适合砍、劈、扎、剁,各有用途。其他尚有以七十八或一百零六个角度磨制之南斗五星及北斗七星剑,形制特殊,传为梁朝陶弘景所创;金人除『清云剑艺馆』外,应无人有此工艺能力。另外,据《辞海》引《考工记》日:『古兵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脊至刃谓之腊或又谓之锷。』可知剑脊至刃部之间古称『腊』或『锷』。

(4)剑锋:指剑身未端与尖部相连的菱形刃,古称『剑范』、『剑头』、『剑』(《淮南子‧说山

  训》戴:『庆忌死,剑锋,不给搏。』)。有分圆锋、月锋、兰锋、尖锋、以及剑锋山等五

  种。

(5)指剑身端尖锐之点,随剑锋形制不同而有不同之样式,亦不同之用途。  


三 剑鞘:

    指保护剑身的硬套,《方言》戴:『自河而北,燕赵之闲,谓之室,自关而东或谓之廓或谓之削,自关而西谓之。』,因此名目颇多如『剑套』、『剑壳』、『剑』(《白居易‧九日醉吟》:『剑尘埃满,笼禽日月长。』)(《杜埔‧遗心诗》:『气冲看剑,颖税抚锥囊。』)、『剑库』、『剑室』、『剑衣』(《广雅‧释器》:『天,木剑衣也。』)、『剑 』、『剑 』等。

    质材有黑檀木、柚木、花梨木、红豆杉、木质加漆、包裹马皮、蟒皮、鲛于皮、绸缎、布或以铜、铁、金、银、等金属制作,《庐昭邻刘生诗》:『翠羽装剑鞘,黄金饰马缨。』政说明着剑鞘质材之多样化。

    鞘上大体装有鞘口、名牌、护环、剑镖等功能性饰物,除名牌外,其他多以三、五等吉祥数目装置之。

(1) 鞘口:防止剑鞘入口崩裂之装置,质材多与护手相同(以铜、铁等金属制作)

(2) 护环:古称『剑』,乃为保护剑鞘,防其变形、崩裂以及方便挂配、系腰之用。无论单环、双环多装有寄带环(或孔),因此又称『带环』。若双环相连,称『剑卫』,变化更多。系腰带则多以缎带穿系宝石而成,因而又有『剑佩』支称,《文中子‧周公》中有载:『子曰,先王法服,不其深乎。衣裳如,剑佩如,皆所以防其躁也。』正是此说。南北朝以前,中原地区多采用『以贯带』方式佩剑又称『』多以玉石为材,雕古朴,日本桃山时代刀具,亦有类似装置。依剑制不同,历代佳品甚多,如:八卦护环、牡丹叶护环、睡莲护环、禄字护环、云纹护环、素铜护环、龙形护环、虎形护环等。

(3) 剑镖:古称『剑』又称『标』;汉制为方形,今制则多为微尖之椭圆形。为防鞘尾因置放地面或撞击受损而设,亦有用于攻击之用。历代因造型或雕纹样或用途不同,品类亦多,如:寿字剑标、牡丹剑镖、寿王剑镖、如意剑镖、素铜剑镖、云纹剑镖、钻尖剑镖等。

(4) 名牌:为题剑名、表彰功绩或纯为美观之用。又以文字、图案、雕刻或特殊造型制作。质材则多以贵金属或宝石珠玉为之。如汉剑之『古玉云纹牌』、明双蛇剑之『雕蛇白玉牌』、个人新作承天剑之『黄金名衔牌』等。  


四 剑套:

    指装置剑具以利携行或存放之布套:质材为一般布料,也有刺绣精美之雕丝缎,亦有以木盒或锦盒装置,更显尊贵。古称『剑韬』、『剑囊』,今称『剑衣』、『剑袋』或『剑盒』。

剑的长度、重量因需求不同而有多样变化,《考工记》曰:『桃氏为剑。(身长五其茎长,重七,谓之重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为之下制,下士服之。』,《郑锷‧周礼解义》载:『人之形貌大小长短各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侍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深若五倍,其茎之长则为三尺也,重九,则仲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之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则重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重焉,故谓之中制,为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行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皆可明白身高、身份与剑长、剑种都有关联。铁剑出现后,剑身渐次加长,护手加大,茎长亦多变化;战国时已有一点四公尺长剑出土,汉以后变化更大。现今武术用剑具之长度,以直臂垂肘反手持剑时,剑尖不低于耳上端为准。男子剑重不得轻于0.6公斤,女子剑重不得轻于0.5公斤。

    又有文剑又称雌剑(《阴铿经丰城剑池诗》:『唯有莲花萼,还想中雌』)、武剑(雄剑)之分,前者为剑身、舞剑之用,长三尺二寸,重约一公斤上下:后者为战争格斗之用,长三尺八寸至四尺二寸,重则愈二公斤。另有称『佩剑』者,全长得不超过105CM,重量不超过500公克,韧性弯曲不超过4CM,护手盘不超过15CM,剑身长88CM,剑把17CM,剑尖至多为3MM,剑身厚度1.2MM。有称『花剑』者,全长得不超过110CM,重量不超过500公克,韧性弯曲在5.5~9.5CM之间,护手盘不超过12CN,剑身长90CM,剑把20CM,剑尖至多为3MM,剑身厚度1.2MM。有称『重剑』者,全身得不超过110CM,重量700公克,韧性弯曲在4.5~7CM之间,护手盘不超过12CM,剑身长20CM,剑尖至多为3MM,剑身厚度1.2MM

历代宝剑、名剑颇多,剑名更是雅致高贵;多散记于各类文集类书之中,而收集较为完整者,仍南北朝梁陶弘景着《古今刀剑录》、北宋为方便黄帝参阅之《太平阅览》,以及清康熙年间翰林院历三年收编完成之《御制分类字锦》(请参阅附录之《中国刀剑史编年》)。

2. 在离剑尖3CM处挂一个200克的砝码。

3. 丈量剑尖原来汉下垂位置之间的距离即可。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3-11 10:48 |
winso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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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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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剑的典故如此奥妙
读君一袭输真是获益良多



winsoky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6-04-23 22:31 |
h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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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介绍很真详细
希望大大多多发帖
受益良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6-21 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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