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21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axel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5 鮮花 x1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拍照一遇閃光燈就眨眼
光速每秒300000公理,假設照相者距離你10公尺,那閃光燈的光照到你只需0.000000033秒,即使快門比光速慢,也只有0.01秒。也就是說;閃光燈的光照到你且完成了照相很久(相對於0.01 &0.000000033)以後你才閉眼。那為何照出來是閉眼低 ?應該是你一直預期閃光燈快亮了,在照相者壓下快門時你已閉上眼了。以後先閉上眼,等照相者數1.2.3.時再張開眼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1-27 12:57 |
ericabye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5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喔~~~這果然是個妙招喔!不錯!謝大大的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6-01-27 13:55 |
中痛好酸林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19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其實光線充足就不需要閃光燈啦~ 表情

看過有人在大太陽底下拍還需要閃光燈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1-28 15:17 |
alwaysspeed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1 鮮花 x3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圖 1.

圖 2.



下面是引用Evil_dragon於2006-01-28 15:17發表的 :
其實光線充足就不需要閃光燈啦~ 表情

看過有人在大太陽底下拍還需要閃光燈 表情
不要以為大太陽底下拍人像仍打閃光燈的是傻瓜

有可能是因為背光,要強制打閃光燈才不會臉部有陰影

這也是一種拍攝手法,俗稱壓光法或是日中補光

效果請見附圖1.2,此兩張圖都未經修圖

圖一為不開閃燈,背景相當平淡

圖二為強制閃燈,背景飽和度變高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火海飛舞) | 理由: 熱心解答


不要瞧不起麋鹿~~!
Nikon D90 + Nikon AF-S 28-70 F2.8D + AF-S 80-200 F2.8D + AF ED 18-35 F3.5-4.5D + 35 F2D + 50 F1.4D + Reflex 500mm F8 + SB-800
我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minieye1013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6-01-29 00:57 |
nspam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alwaysspeed於2006-01-29 00:57發表的 :

不要以為大太陽底下拍人像仍打閃光燈的是傻瓜

有可能是因為背光,要強制打閃光燈才不會臉部有陰影

.......
這觀念真的不是大家都有啊~大大實在是點出了精要~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2-07 11:5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0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