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4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ack_83061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棒球] 松中信彦可望成为日本史上年薪最高的选手
转贴自 http://sports.yam.com/sh...0000062390

〈NPB〉松中信彦可望成为史上年薪最高的选手
李淑芳 编译
12-27 13:35


--------------------------------------------------------------------------------

虽然还未正式签下白纸黑字,不过软体银行的松中信彦成为日本职棒史上,最高年薪选手的机会可是相当得大。


去年二月春训期间,松中信彦跟球团签下一纸3年、薪资总额10亿5000万日圆的合约,照理说这份合约要到明年年底才会期满,不过为流住这位中流砥柱,软体银行提出超出一般正常认知的条件:那就是不仅提前与松中解除3年的合约,进而再提出大幅调涨薪资的新约。





软体银行领队角田表示,球团高层部份人士对这样的作法有点意见,但是基于松中是球团不可欠缺主力的考量,在获得大老板孙正义的同意之后,球团决定向松中提出新的合约条件。

据了解为预防2007年松中取得FA资格之后,会跟随城岛健司的脚步转往大联盟发展,软体银行所提出的条件也加进了「贴补」FA资格的金额,而据了解这一份超优渥合约的大致内容是:4年约、薪资总额30亿日圆。

面对这样的条件,松中信彦虽然没有当场点头签约,不过却也难掩愉悦的心情:「这真是最棒的生日礼物!我觉得非常开心。」而接下来的细节洽谈将交由律师高桥博美继续进行,由于大致上的条件松中都觉得没有问题,所以他也不打算拖延太久,若如意外,一月下旬结束关岛的自主训练回到日本时,就会安排时间签下正式的合约。而这样一来,他就将成为日本职棒有史以来身价最高的选手。

松中信彦去前球季荣登三冠王,今年尽管日本职棒改采用低反弹力的球,依旧未影响他的表现。甚至好几支曾到日本视察的美国大联盟球探,都异口同声地表示:「松中是日本最棒的打者,到美国发展绝对没有问题!」

而事实上今年球季期间,松中也曾一度动摇心情想要挑战更高层级的美国职棒,只是在经过几番深思熟虑,加上这一回球团又大手笔砸下重金,一般预估他将会「永远效忠软体银行」。


【心得感想】

3年、薪资总额10亿5000万日圆的合约...真的好可怕...
如果以薪资来说...真的日本比我们之上..
但他们的训练..及资料真的也在我们之上...
我们有金锋..但是真的可以在日本可经的起考验..
还是在台湾..有较好发展...
  台湾 有时在人才上..没有看出有较好的训练...
  因为战绩问题..受伤还要上...
  如果当有天球团能以较大的心胸去面对职业水准..
  应该有更好发展...
  我们也不应只有一个金锋受到中职注意...
也希望金锋能给中职好的气息..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70 (by 大东) | 理由: 发表文章,请删除非内文文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27 14:23 |
218039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哇@@ 几乎是天价了><

台湾哪时候才会出手这么大方=.=


目前潜水中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27 21:06 |
SaintChris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7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样也不过就是日本最高而已...还是差MLB的顶级一大点= ="

去美国,没有机会拿到更多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2-28 01:1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55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