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26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oery520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成人] 认识事后避孕法
一般青少年通常都不知道预防避孕的重要,往往是花前月下浓情蜜意,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但是事后却又懊悔不已,不知如何是好?其实,只要在发生性行为的七十二小时内找医师施行紧急避孕法,都还有挽救的机会。

我们将「紧急避孕法」定义为:发生性行为之后所采取的避孕措施,故亦被称为「事后避孕」。虽然预防重于治疗,但「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事后避孕法不仅适用于一般性行为之后的避孕;保险套破裂、脱落时的补救;也能将强暴、乱伦事件的不幸降至最低,可以降低人工流产的比例,大大减少对病人造成的伤害。

一般而言,事后的避孕可以达到九成至九成五以上的避孕率,虽比预防性的避孕效果稍差,但仍不失为一种事后补救的好办法。紧急避孕法使用的药物大概可分以下几种:

(一)高剂量动情素:
于六十年代开始使用,即人称的「事后丸」。因为受精卵大多在受精后第三天进入子宫腔,而在受精后第六天左右着床于子宫内膜,所以一般建议在发生性行为的七十二小时内使用高剂量的动情素。因为高剂量动情素能影响囊胚着床的过程,所以能用于事后避孕。

但是,我们必须了解:在受精卵着床之后,事后避孕药将失去效果,所以紧急避孕法一定要在七十二小时内进行。另外,使用高剂量的动情素易产生恶心、呕吐的反应,若病人呕吐的现象强烈,可先给予止吐剂,再给予高剂量的动情素。

(二)动情素、黄体素混合制剂:

以动情素、黄体素混合制剂做为紧急避孕法中,以Yuzpe提出的方法最为常用,也被认为是紧急避孕的标准方法:第一次在性行为后七十二小时内给药,第二次则在第一次给药的十二小时后再给予相同剂量的动情素、黄体素混合制剂。和高剂量的动情素比较,Yuzpe使用的荷尔蒙剂量较低,相对产生恶心、呕吐副作用的情况也减少了。

(三)黄体素:

用法为二次剂量的黄体素,在性行为后七十二小时内,相隔十二小时给药。研究显示效果和Yuzpe的方法相当,副作用也没有增加的情形。

(四)含铜的子宫内避孕器:

在性行为后的五天内,装置含铜的子宫内避孕器仍有避孕的效果。根据一般统计,大概只有百分之零点一的失败率。

此外,现今卫生署已核准Mifepristone(RU486)的口服堕胎药合法上市,此药列为管制药品,药局买不到,须由妇产科专科医师开处方,并须在医护人员面前服用。

在学理上它是有避免怀孕、防止卵子着床在子宫上的作用。

如果能在性交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服用RU486,预防怀孕有效率高达九成九。但是这个药品的副作用大、争议性高、售价又不便宜。因此卫生署规定,这个药品并不建议用在事后避孕,所以一般医师并不会把这种药物当成是事后避孕来使用。

最后要提醒各位,除了RU486以外,在以上提到的其他事后避孕方法,绝对不能用在已经确定怀孕的妇女身上,否则可能会造成致畸胎性,或者不完全流产而造成子宫大出血、休克等等的后遗症。

另外,若事后避孕法失败的话,还是有可能怀孕,而且胎儿有畸形的危险,因此在追踪回诊时,须进行其他堕胎方式。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性行为超过七十二小时后再施行事后避孕就没效了。患者应该在合格的妇产科诊所看诊、取药,并做服药后的追踪。

摘自:成大医院妇产科医疗月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8 18:2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65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