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外語,學科學
科學本身就像是一種外語,歷經辛苦,才能真正體會科學之美!
撰文╱王孟亮,中興大學獸醫系教授
雖然法語及德語曾是科學界的主要語言,但二次世界大戰後,英語已成為科學界的共同語言。由於使用的人太多,它也不再是原本英語的面貌,而是近於一種「混合共通語言」(lingua franca)。
1898年,有人問德國首相俾斯麥,現代史上最具決定性的事情時,他回答:「北美洲的人說英語。」俾斯麥說這句話的時空與百年後的今天大不相同,可是我們卻不得不佩服他的先見之明。(或是瞎打誤著?)
19世紀末,在英語還沒有壟斷科學界之前,荷蘭科學家凡得瓦(J. D. van der Waals)以荷蘭文發表他的成名作,當時有少數的英國科學家為要了解其內容而學習荷蘭文。英國的諾貝爾獎得主(1977年)莫特(N. Mott)回憶,1926年量子力學正在興起,英國劍橋大學並沒有這方面的課程,教授及學生只好一起研讀波恩、海森堡等人的德文論著。莫特表示,他有一整年的時間是抱著德文字典學習量子力學。20世紀的物理學家、物理學思想家貝爾(John Bell)則研讀法國物理學家德布洛伊的法文著作,大師追本溯源的風格令人欽佩。
美國哈佛大學的微生物學教授貝克威斯(Jon Beckwith),年輕時研讀分子生物學大師傑哥布及莫納德的法文原著,讀完大師的作品之後,他讚嘆道:「我從來沒有想到科學可以像這個樣子:幾乎融合了文學、藝術與科學於一體。」貝克威斯本人的科學論文也頗具特色,我曾經無意間看到他2000年的一篇論文,開頭寫著「這是一篇遺傳選擇的故事……」(This is the story of a genetic selection...)這實在不是一般學術論文的書寫方式。一般學術論文可以用克里克(DNA雙螺旋結構的發現者)的話來形容:「任何的散文格式,都不會像平常科學論文般難以理解,又令人厭煩。」
英語教師安妮(E. Anne)表示:「在物理研討會裡,對母語不是英語的人而言,他們可以明白德國人、義大利人、法國人說的英語,反而不了解英國人與美國人說的英語。非英語系國家的科學家已習慣閱讀學術期刊上的正式英文,但跟不上口語的英文。」安妮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來諷刺學術性英文的「不食人間煙火」:
我要個圓筒裝的熱激發液體,圓筒為非對稱並塗有陶瓷絕緣體。
A thermally excited cylinder of liquid is required, asymmetrically coated with a ceramic insulator.
所以你是要一杯茶。
So you want a cup of tea.
人的創造力和才能並非決定於他的英語程度。日本的物理學者朝永振一郎以日文發表其研究,日後得到1965年諾貝爾物理獎。基因剔除(Gene knockout)技術先鋒,拉斯卡獎得主,出生在義大利的卡貝西(Mario Capecchi)受到二次大戰影響,流落到美國念小學時,一個英文字也不認識。至於如何學好英語,我贊同哈金的看法。出身中國,後來到美國以英文寫小說為生的哈金說:「要學好一個語言是沒有捷徑的,只有土法子:努力地聽,努力地講,努力地看,努力地背,日復一日,直到這個語言進入自己。」
英國的諾貝爾獎得主(2001年)諾斯(P. Nurse)也曾表示:「科學固然令人興奮,然而要做出好的研究成果是很困難的。我可以比喻:科學像是外語。我們都想閱讀托爾斯泰的俄文著作,以體會他的小說之美,可是先決條件是,你必須很用心費時地學通俄文。同理,要體會科學之美,也要歷盡辛苦,才會有真正的體會。」【本文轉載自2003年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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