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24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ibandyli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健康] 女生MC前7日幸福保養方
MC不順、甚至來之前就被搞得亂糟糟,除了身體不舒服,氣色和肌膚狀況也不會佳!漢方的創意美味,幫助妳由內而外調整體質,告別不舒服同時水噹噹!

文/蔡宓苓
諮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傳統醫學科醫師張家蓓
食譜提供/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傳統醫學科醫師張家蓓
料理示範/Ava

每個月來一次的好朋友,往往不只難受個幾天,許多女性在MC來之前,由於黃體素的變化,「經前症候群」便開始作祟,出現焦慮不安、體重增加、乳房腫脹疼痛、冒痘痘、頭痛等症狀,痛苦得不得了又不知能向誰抗議!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傳統醫學科醫師張家蓓表示,女性MC來不只是經期後需要調養,在經前做好保養,才能調整好體質,減經MC異常症狀,如經痛、血塊、血量多等。在月經來之前,大約前一週的時間,可把握以下的飲食原則:

含咖啡因的飲料

因其容易引起水分滯留使得乳房脹痛、腰痠之外,還會引起焦慮、易怒與情緒不穩,同時更消耗體內儲存的維他命B,破壞新陳代謝。

菸、酒

菸和酒會消耗體內的維他命B與礦物質,過多的酒精還會破壞碳水化合物的新陳代謝及產生過多的動情激素,並且讓皮膚黯沈無光采。

高鈉食物

高鈉食物容易造成水分滯留,所以飲食上以清淡為主,多選擇易消化、營養充分的食物,可多吃豆類、魚類等高蛋白食物,並增加綠葉蔬菜、水果,以保持排便順暢,減少骨盆充血。

辛辣冷食

辛辣生冷的食物有刺激性,容易引起盆腔血管收縮而導致經血量過少甚至突然停止,最好不要吃。

飲水原則

飲水應該一口一口慢慢喝,可多喝點溫牛奶,可改善腰痠、水腫的現象。

可別以為MC保養的膳食都是令人懼怕的湯湯藥藥,由張家蓓醫師運用創意結合女性喜愛的口味,提供4道美味又方便料理的保健食譜,讓MC前7日也可以吃得很幸福喔!

◆酸棗仁茶

專治陰血不足。虛煩失眠。
酸棗仁有養心安神、益陰斂汗的功能,對於月經血量不足、失眠多夢、頭暈、心悸、盜汗等很有效。
平常愛喝茶的美眉們,不妨月經來前多喝酸棗仁茶。

幸福處方箋

藥材─
酸棗仁2錢、茯神2錢、紅茶1包、甜菊葉3片

作法─
1. 酸棗仁、茯神與甜菊葉以500cc的水煮沸,接著將藥材撈除。
2. 藥汁趁熱,沖泡紅茶後即可飲用。

◆紅豆薏仁湯

專治經前水腫。下肢浮腫明顯。
這道甜品除了大家熟知能補血的紅豆,薏仁好處多多,可促進體內血液和水分的新陳代謝,有利尿消水腫的作,還可以幫助排便、減輕體重,以及滋潤肌膚。

幸福處方箋

材料─
紅豆80公克、薏仁80公克

藥材─
廣陳皮3錢、大棗10顆、甘草1片

作法─
1. 紅豆與薏仁泡水一晚備用。
2. 加入藥材煮至軟即可。

◆牛肉凍

專治血瘀症。月經血塊多。
運用「失笑散」加減過後的配方做成的美味牛肉凍,可以活化血瘀的現象,改善月經血塊多的現象,同時也可以減輕經痛的不舒服。

幸福處方箋

材料─
牛肉500公克、肉桂1公克、蔥末10公克、香菜末15公克、吉利丁2片

調味料─
鹽1小匙、黃酒100公克

藥材─
浦黃3錢、桃仁3錢、紅花5分

作法─
1. 牛肉洗淨切塊,連同藥材放入鍋內加水適量,文火熬煮約1小時;吉利丁泡冰水軟化。
2. 將牛肉與肉汁另取出,熬至黏稠時加入瀝過水份的吉利丁,待溫度稍降後加入黃酒、肉桂攪勻,放涼或冷藏成凍。
3. 食用時可加蔥末、香菜末及鹽調味。

◆味噌烤魚

專治血行不順。失眠急躁。
這道配方可以活血去瘀,改善經前胸痛、頭痛、失眠、急躁的症狀;另外味噌中的酵素成分有利於排出存於體內的放射性物質,對常用電腦的美眉們也很好。

幸福處方箋

材料─
土魠魚200公克

醃料─
蔥1根、薑2片、梅子2粒、味噌2大匙、糖1大匙、胡椒粉少許、酒1小匙、水100cc

藥材─
當歸7錢、生地黃7錢、桃仁1兩、紅花7錢、枳殼5錢、赤芍5錢、柴胡2錢、甘草2錢、桔梗4錢、川芎4錢、牛膝7錢

作法─
1. 將蔥、薑拍出味,味噌以酒、水調味,再混合其他醃料及藥材。
2. 魚浸泡於醃料中,放置1天後取出,去除藥材。
3. 烤箱預熱180℃,將魚放入烤約15分鐘即可。

責任編輯: women
Copyright © 2002 -2003 鮮活女人專屬女性社群
All rights reserved.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6-01 12:0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405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