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3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门诊部分负担 迳卦大医院 多付100~150元
【记者薛桂文、杨清雄/报导】

全民健保门诊部分负担调涨案,原则已确定,未来经基层转诊、及属必要回诊的两类病人,部分负担将维持现行额度,不会增加;只有未经转诊到大医院的人,可能较目前多付100到150元,包括目前习惯上大医院拿药的慢性病患,预料未来都可能加重负担。

所谓「基层转诊」、「必要回诊」的明确定义,中央健保局正在研议细节,预定本月底前提出草案,并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之后再与各界协商,送监理委员会讨论,最快7月新制上路。

依健保局初步规画,未经转诊就医,诊所的部分负担维持50元、地区医院由50元调为80元、区域医院由140涨到240元,医学中心则由210涨到360元,据估计,健保每年将因此增加62亿元收入。

不过,健保局总经理刘见祥表示,调整部分负担并非基于财务考量,而是希望建立分级医疗,让大医院集中心力在急重症照护上,减少小病的看诊,以使医疗资源获合理使用;因此只要是正当的利用,病患的负担都不会增加。

依规画,初期的转诊制度采多轨制,凡经「社区医疗群」的家庭医师、或一般诊所医师转介到大医院的病人,都可维持现行部分负担金额,且病患可与医师沟通,想转到什么医院去;长期目标则希望每个人都有固定的家庭医师,由其负责转诊。

此外,「必要回诊」原则上是指已在大医院进行治疗,而须回诊追踪的情况,但因不同科别、疾病的差异极大,那些病的回诊属必要?又以几次回诊为限?健保局仍在规画中。

刘见祥举例,像手术后的回诊、住院治疗出院后的回诊等,理论上都可算「必要回诊」,这些病患虽未经转诊,直接到大医院,并不须加重部分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健保局认为,内科疾病范围广,且较少有急迫性者,像情况稳定的慢性病患回诊,多半只是拿药而已,其实在诊所也可以处理,患者若仍坚持到大医院去,就会被视同未经转诊的病人,加重负担。

刘见祥强调,目前许多慢性病人可用3个月连续处方笺,每个月回诊拿药一次即可,已减少许多负担,如果他们一定非上大医院不可,又非病情必需,没道理再给予优惠。

此外,为防将来出现「转诊诊所」,专为想上大医院看病的人开转诊单,健保局将利用IC卡的即时上传资料,分析医疗院所的病患转出、转入情况,若转诊病人超乎异常,将予查核。

事实上,昨天上午侯胜茂应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之邀,到立法院座谈时便指出,对于健保财务问题,他一直认为不该将压力加诸在患者身上,因此,他对部分负担这个领域,有新的制度变革措施,即必要回诊患者的部分负担予以免收;侯胜茂强调,如此虽可能增加健保财务负担,但却可以减轻需回诊患者的财务压力,应该是相当符合全民共识的措施。

【2005/03/16 民生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曜正科技 | Posted:2005-03-16 07:25 |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术后必要回诊 不加部分负担
【记者施静茹/台北报导】

健保可能于今年七月提高部分负担,配套措施也明朗化,卫生署研拟包括住院病人必要回诊不加重部分负担;另外,透过诊所转诊到大医院的病人,也不加重部分负担,草案待健保监理委员会通过才会实施。

卫生署主任秘书赖进祥说,这两周卫生署与健保局密集讨论部分负担配套措施,最快一个月就可出炉。

卫生署计画提高健保部分负担,草案为诊所五十元不变,地区医院由五十元调高至八十元,区域医院由一百四十元调至两百四十元,医学中心由两百一十元调至三百六十元,不过,新任卫生署长侯胜茂曾保证,需有配套措施且民众同意才会实施。

健保局目前提出的部分负担配套措施包括两大构想,中央健保局总经理刘见祥说,其中之一是,为了落实家医转诊制,民众到诊所看病,若病情需要转诊到大医院,将不加重部分负担。

健保局医管处经理陈明哲说,前年健保试办家医转诊计画,目前全台有两百六十九个家医群,提供廿四小时连系系统,民众若从诊所转诊到大医院缴的部分负担照旧;为预防医师乱转病人,甚至出现「转诊诊所」,健保局将以健保卡IC卡监控。

部分负担另一配套构想为,必要回诊不加重部分负担。刘见祥指出,这部分的对象正在考量,像手术住院病人,如骨折手术后,要回医院拆钢钉,门诊挂号就不加重部分负担;至于慢性病患,现在提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应不会纳入。

刘见祥说,过去劳保试办转诊,就遭遇难以定义瓶颈,健保哪些是必要回诊,将视科别与病情不同订出标准,但牵涉复杂,仍需征询医界意见才能定案。

九十一年健保双涨曾调高部分负担,实施后对抑制病人到大医院看病无明显帮助,不过健保局认为,面对此次健保财务危机,调涨某些就医行为的部分负担势在必行,但将尽量不增加病弱者的经济负担。

【2005/03/16 联合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曜正科技 | Posted:2005-03-16 07:28 |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卫生论衡》另一个杀戮战场
【张耀懋】

感冒、胃药等指示用药最慢在年底健保就不给付了。健保局若未妥善规画,无疑地将病患推向另一个药品自由竞争下的「杀戮战场」。

指示用药给不给付本就是财务考量,有多少钱,给付多少医疗服务。财务紧缩,健保局当然要「堵漏」;从另个角度看,国人吃药量在全球名列前茅,若能将指示用药改为自费,多一道民众监督机制,导正国人或医师不良的用药习惯,倒也不全然都是坏事。只不过,若依目前健保局「不给付,就全部丢到自费」的粗糙操作,恐怕只是让民众沦为药品行销战争上俎上肉,付出更高的药价。

其实,「指示用药不再给付」的政策中有许多吊诡的问题与可能的状况:第一种状况是,不再给付后,健保局就如释重释,撒手不管,听任病患在自由竞争市场任人宰割。

第二种状况,健保不给付指示用药。可是还是一样协助被保险人审核医疗院所的用药与药价,只是民众看完病后,需依健保局核定的药价,付费给医疗院所。

指示用药当然可以不给付。但是,可以理解的,在医病关系强烈不对等下,只要是列入自费市场的医药产品与行为,价格即会产生极大差异,健保局只要去比较同样的药品在健保的核定价格与一般药局的售价即可清楚。此外,若健保局口口声声声说这项政策改变的着眼点不在「财务」,而是「导正国人的用药习惯」,就不该只是片面地宣布指示用药不给付后,就打算一刀切断任何与指示用药的脐带。即便是真的要将指示用药打入「自由市场」,可能也需一段热身期,让民众习惯改变用药习惯。

指示用药不给付牵涉的金额也许不高,但是,影响层面甚广,卫生署与健保局也许可以有更细腻的做法,换个民众的角度想问题,也许阻力可以更小些。

【2005/03/16 民生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曜正科技 | Posted:2005-03-16 07:29 |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承办健保? 保险业敬谢不敏
【记者薛桂文/报导】

全民健保面临财务崩盘危机,中央健保局的管理效率备受质疑,外界再度出现「公办民营」的呼声;卫生署赞同如此可免除政治力干预,让健保永续经营,但保险业者却视健保为烫手山芋,根本没人敢接手。

现代保险教育事务基金会昨举办「健保不能倒,公办民营好不好」论坛,卫生署主任秘书赖进祥指出,健保开办2年后,卫署即曾提出公办民营构想,另设基金会负责健保业务,且开放多元保险人,让民众可选择到那里去投保,但因外界质疑卫署以此卸责、回避监督,这项改革案后来胎死腹中。

保险教育基金会副董事长林丽铢说,其实大家都清楚,造成今日健保的危机,关键在政府怕引起民怨,未依法执行,以致该调保费时不能调,不该给付的又不能取消;未来恐须改为公办民营,减少政治力干预,并藉由竞争,提升经营效率。

赖进祥表示,公办民营确实能免除政治干预、外界非理性抗争,使执行回归法律面,但也须有完整的游戏规则,确保民营保险人的效率、服务品质、以及民众权益不受影响,所以,前提须先将健保财务规画好,才能交由民营。

不过,出席的业者对健保公办民营多半兴趣缺缺,南山人寿资深副总蔡丰辉直言,商业保险有「对价原则」,风险愈高者、保费愈多,但健保却采固定费率,保险公司若接手,财务恐被拖垮,没人敢投入,介入经营管理或许可以,但财务要切开来。

寿险公会理事长林文英则说,若要健保民营,保险与福利应脱勾,像重大伤病等社会福利色彩浓的医疗,应由政府负担,一般人的部分再由民间来承办;然而,这却与健保全民分摊风险的精神相违,变成商业保险。所以,保险业者多半认为,健保应先解决眼前危机,公办民营须从长计议。

【2005/03/16 民生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曜正科技 | Posted:2005-03-16 07:3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4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