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NET记者:李承儒
TOYOTA总代理和泰汽车,针对有关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于三月九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旧款Toyota Corolla车型,因防护气囊于1996年为与美国相同进行召修,并有损消费者权益一事,提出澄清与说明。
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于三月九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旧款TOYOTA Corolla车型,美国于1996年6月20日发布空气囊召修讯息,而我国并未置理,使消费者权益受损。』,针对此事和泰汽车表示,该公司确于1996年4月接获原厂通知谓:『1993年至1995年TOYOTA Corolla配备之中央置物凹槽,如果置物凹槽内置放液体类物品(如饮料等),进而大量液体倾倒漏出时,可能会经由固定螺丝孔流入气囊感知器,造成气囊感知器警示灯亮起,亦可能使气囊无法正常使用,原厂将针对对象车加装护盖等。』但当时该公司所引进车型,均为附盖盒之中央置物箱车型,即台湾进口之车种均为已附装护盖,而非召修车之未装护盖之简易置物凹槽车型,因此所贩卖车种均非当时召修对象车种,当时仅有13辆自行进口之车主,其车辆因属于简易凹槽车型,故和泰汽车特针对该十三位车主,于1996年4月中旬各别通知,请其回厂接受免费回厂服务,并已完成召回。和泰汽车并表示,未来只要车主发现气囊灯号亮起,皆可回厂进行检测。
至于车主郑国全先生所陈;2005年2月9日于台中中港路,气囊无故作动等节,经查郑君车辆并非上述之对象车,经技术检定,应为感知器遭大量不明液体渗入,造成气囊感知器内部线路及零件锈蚀,致气囊无故作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