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3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uava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保龄球][讨论] 第31届泰国国际保龄球公开赛国家代表队选拔赛
第31届泰国国际保龄球公开赛国家代表队选拔赛 比赛简章

一、主  旨:为参加第31届泰国国际保龄球公开赛 (94年5月3日至13日在泰国曼谷举行)。
二、参加资格:凡中华民国国民并参加省、市保龄球协会、委员会之男、女会员皆可报名参加。
三、主办单位:中华民国保龄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台湾省体育会保龄球协会、台北市体育会保龄球委员会、高雄市体育会保龄球委
员会、各县市体育会保龄球委员会、联合保龄球馆。
五、报名方式:由台湾省协会(各县市委员会向台湾省协会报名)、台北市、高雄市委员会于二月廿一日前向本会报名。(检附报名表)
六、选拔办法:
1. 初赛、复赛、决赛一并办理,共计三十局分四场举行。
2. 以下十二名培训选手免收报名费,陈永川、郑朝升、高海源、蔡廷云、郑行超、林宜谦;蔡昕宜、黄彩凤、朱宥洁、王幼铃、王雅婷、黄琼瑶。
  2.男、女各录取总分前六名为国家代表队,七、八、九名为后补。
  3.比赛费用:三十局共计参仟元,一次缴清(包含午餐)。
  4.比赛时间:94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九时卅分止,报到及检验保龄球。
     第一场:2月26日(星期六)上午十时(六局)
     第二场:2月26日(星期六)下午一时(九局)
     第三场:2月27日(星期日)上午九时卅分(六局)
     第四场:2月27日(星期日)下午一时(九局)
  5.比赛地点:联合保龄球馆。
  6.当选之球员每人须缴国外球资报名费美金壹佰伍拾元,其他食、宿、交通、飞机票等均
由协会负责筹措。
七、注意事项:
  1.当选国家代表队之选手,如不遵守集训规定或任意放弃代表权者,由教练管理报纪律委
员会惩处。
  2.比赛服装之规定:
(1) 男性球员一律不准穿着短裤、牛仔裤、裤管有松紧带之长裤及将袜子外穿在裤管上

(2) 女性球员可穿着长裤、半长裤及裤裙,不准穿着热裤。
(3) 所有参赛男、女球员穿着之保龄球衣裤,应以庄重舒适为原则。
(4) 前列各项为本会订定,并依据世界十瓶部保龄球总会(WTBA)之规范执行,不合规
定者,不得参赛。
  3.如因其它因素未能与赛时,当选之国手在一年内如再选拔国家代表队时,则可直接参加
决赛。
  4.2月26日上午九时卅分前未向所属协会、委员会报到者,不得参赛。
  5.报到地点:联合保龄球馆。(各协会、委员会受理报到事宜)。
地址:台北县三重市中正北路399号,电话:(02)29800088。
  6.为免耽误比赛时间,省、市保龄球协会、委员会务请于赛前通知所属会员先行检查球员
所使用之保龄球,球员并须携带检球卡报到,以便主办单位抽验,抽验不合格者,不得
参加比赛。
  7.未带检球卡者而须临时检验球时,每球酌收手续费新台币壹佰元整。
  8.竞赛委员会为本比赛最后裁决单位,球员必须绝对服从裁决。
八、比赛规则:本比赛参照世界十瓶部保龄球总会(WTBA)所颁布规则实施之。
九、本比赛简章呈行政院体育委员核备后实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02-17 10:3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07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