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441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黑暗正义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头衔:讨海人讨海人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鲜花 x2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常识] 如何向拖吊车拗钱回来
1. 先捞200元。

车被违规拖吊走,赶快坐计程车比拖吊车早一步到拖吊场。

按规保管费 200 元不可收。

2. 狠一点的再捞几百元。

法规上被拖吊车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26 23:33 |
潜水艇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是不错的方法.

但基隆市红单是用寄的到家里.
去拖吊场时付拖吊费及保管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27 10:24 |
terrell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位大大想必常常拖吊吧QQ..不过这个方法的确可以让嚣张的拖吊场"哑口无言",自己把那张吞下去..但无法每个县市都通用真是可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27 12:06 |
jjou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又学到一招!
建议贴至 娱乐嗜好 -> 汽、机车讨论 经验发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省 东森宽频网路 | Posted:2005-01-28 23:22 |
spai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错的方法
车子老是被拖罚单又贵快快学起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5-01-28 23:43 |
达人奇兵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贴图天使奖
头衔: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08 鲜花 x35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第一项可能会坳不到往往都是逛街买菜回来时才发现车子被拖 表情
上次被拖吊花了偶不少钱呢 表情


宽心待人 轻声细语 做事细心 规规矩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当你不知所措的时候先回到原点想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5-22 17:13 |
vulwu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7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哈~ 感觉很赞喔 表情


~努力是成功的关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3 09: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18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