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紅與黑於2008-10-29 01:10發表的 : 對不起,你猜錯了......難道我是那么詞語匱乏的人么.....
下面是引用Frost〞於2008-10-29 22:05發表的 : 不,你只是詞窮罷了。
下面是引用紅與黑於2008-10-29 22:18發表的 : 看来MM嫉妒了》。。。。。。
下面是引用sunny23909於2008-10-29 22:43發表的 : 哈哈哈...紅黑兄被小鬼給批了齁...
下面是引用Frost〞於2008-10-29 22:54發表的 : 你還敢說他勒
下面是引用Frost〞於2008-10-29 22:53發表的 : 欺負小孩,我告你喔!
下面是引用紅與黑於2008-10-30 10:53發表的 : 還是“調戲”恰當一些.....
下面是引用sunny23909於2008-10-30 21:03發表的 : 在台灣調戲未滿18歲的小女孩是有罪的哦!
下面是引用Frost〞於2008-10-31 21:39發表的 : 對法律這麼有研究的話就去背那些條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