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918 個閱讀者
 
<< 上頁  2   3   4   5  >>(共 5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K460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會
會想在短短的剩餘時間讓自己過的快樂做一些想做的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02 01:07 |
keen1967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既然是末期了,再多的化療,也只是多折磨自己罷了,只想安穩的度過所剩無及的日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9-02 11:32 |
mimi3344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tooya於2007-08-28 23:08發表的 :
既然是末期了何必再讓自己痛苦到最後...
不如把做化療的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呢
人生到最後...最不需要的就是遺憾跟後悔
不是嗎?!

+1
善用最後的時光,也不必再花冤枉錢,
不過看過電視報導癌症吃有機蔬菜吃到好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02 18:48 |
pik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寵物園地
推文 x40 鮮花 x2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會接受醫生的建議,該化療就化療
除非我的耐受度太差,我自己受不了而放棄
除非親人全離我遠去,我已孤苦伶仃無意義

我相信專業
不能化療就使用標靶(為此,我的三個防癌險都提到最高)
要不,除非醫生給我一個理由「你不必做化療了,那已經完全沒用了!」

理由很簡單:專業第一、醫療第一

癌症未來會變成慢性病(當然,你我有生之年應該等不到)
怕!它還是會找上你,因為那本來就是你自己的細胞
癌症若能靠吃生機飲食、酵素、電解水、樟芝……而完全痊癒
那這世界會多了好多的諾貝爾醫學獎得主

我是說真的!
光是這個貢獻,就可以被地球人永遠紀念與膜拜了!


嚴謹、審慎的構圖與運鏡是對自己器材、專業技能的一種「尊重」
隨性、無預警的捕捉瞬間是對自己生活、心情感受的一種「紀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11 02:44 |
美人魚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2 鮮花 x2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piku於2007-09-11 02:44發表的 :
我會接受醫生的建議,該化療就化療
除非我的耐受度太差,我自己受不了而放棄
除非親人全離我遠去,我已孤苦伶仃無意義

我相信專業
.......
+1

我會化療和中藥一起使用

如果化療後也不能控制的話

我會選擇安寧病房

死得不痛苦些才好


資料來源:自己隨手寫的&自己亂畫的筆記簿。

信我者得永生,不信我者算你逃過一劫!!

長生不老及起死回生這二科暫未開診

注意:請別送太多花給我,我女朋友會吃醋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 樓] From:澳門 | Posted:2007-09-27 03:21 |

<< 上頁  2   3   4   5  >>(共 5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3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