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341 个阅读者
 
<< 上页  2   3   4   5  >>(共 5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o321321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蓝色
情感过激
个性冷静的你,显少感情用事。因此,不擅长与对喜怒哀乐表现过于激烈的人相处。如果刻意的迎合,只会使自己疲惫不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0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07 07:26 |
rufgo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情感过激
个性冷静的你,显少感情用事。因此,不擅长与对喜怒哀乐表现过于激烈的人相处。如果刻意的迎合,只会使自己疲惫不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1-05 07:25 |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蓝色
情感过激
个性冷静的你,显少感情用事。因此,不擅长与对喜怒哀乐表现过于激烈的人相处。如果刻意的迎合,只会使自己疲惫不堪。

呵呵~是


有些事现在不做   ㄧ辈子都不会做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11-05 08:32 |
arlo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1 鲜花 x1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蓝色
情感过激
个性冷静的你,显少感情用事。因此,不擅长与对喜怒哀乐表现过于激烈的人相处。如果刻意的迎合,只会使自己疲惫不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12-12 13:52 |
Begi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蓝色
情感过激
个性冷静的你,显少感情用事。因此,不擅长与对喜怒哀乐表现过于激烈的人相处。如果刻意的迎合,只会使自己疲惫不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2-12 20:21 |
pfamily20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D.红色
懒散成性
你是一个有条不紊的人,所以无法忍受他人的懒散与邋遢。即使对方个性和善仍无法原谅其粗枝大叶。拥有一颗包容的心吧!否则日子难熬喔!

没错

太过懒散的人

真的很难接受

只要不要太过夸张就好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5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5-21 01:14 |
judy_89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错的心理测验。

表情收下+1。

谢谢大大分享。

表情兜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3 15:14 |

<< 上页  2   3   4   5  >>(共 5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59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