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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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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解題時還是會寫出實務見解 因為實務是很重要的 在因果關係題目中不寫出實務見解
是可能會被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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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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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9-06-04 14:20 |
cmcar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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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題目真的沒什麼好爭論的!!
小嚴大大你如果把你這一句 (所以乙的死與甲的放砂糖行為無因果關係)放到這一句(實務所採相當因果關係理論 係用非必然結果阻斷因果關係 )後面,問題就解決了。
首先回答你的問題:客觀歸責是在哪裡去阻斷??
答案是客觀歸責不阻斷(因果關係)。客觀歸責只是在行為與結果有因果關係的前提下,判斷到底需不需要令
行為人負起責任而已。所以luciferydog大才會說你在最後放入這一句(所以乙的死與甲的放砂糖行為無因果
關係)是敗筆。因為你沒有仔細區分實務與學說的判斷方式。
其次,刑法上的非P則非Q不全等於用邏輯學的非P則非Q是完全正確的!!
如果相等哪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判斷就成了一個超級大怪物。
你要的例子其實很簡單,甲持刀殺乙。
依照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判斷甲對乙的死亡有因果關係、提供刀子的人可能有因果關係。
依照邏輯學的非P則非Q則甲的父母、甚至祖父母、乙的父母............一堆跟這一個事件發生有關的
人、事都會有因果關係........。
所以刑法上因果關係是必須受限縮的......不廢話了,恕我雞婆代luciferydog大回答。
如有冒犯請見諒!!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是經驗
Oliver Wendell Holmes.Jr 1841-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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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6-04 14:48 |
小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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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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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的 那若依學說見解 無客觀歸責的原因呢
我想知道是要從哪一個下為概念去認定無客觀歸責 非製造法所不容許之風險?
風險未於具體案例中實現?
至於這句(刑法上的非P則非Q不全等於用邏輯學的非P則非Q)跟
本題應該沒影響吧[ˇ題要依條件理論討論甲的行為應該不會跳脫
刑法上的非P則非Q
以上純屬討論啦(非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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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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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9-06-04 17:05 |
小嚴
級別:
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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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擬答
甲說 欠缺相當因果關係
乙說 有因果關係 但於客觀歸責中非製造法所不容許之風險(容許風險 或欠缺常態關聯性)
主觀上甲有殺人故意
無阻卻違法性及有責性
甲成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項 殺人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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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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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9-06-04 17:16 |
lucifery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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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本案有3個爭點
1.行為人有錯誤,那能否阻卻構成要件的故意,也就是主觀構成要件該不該當。
2.行為人的行為是否與結果有因果關係是否該有客觀可歸責性,也就是客觀構成要件該不該當。
3.反面的構成要件錯誤,本案為描述性構成要件要素錯誤,屬誤認,是不是一定為不能未遂,也就是如果上述兩個要件檢討完後,如是未遂则接著要檢討不能未遂的問題。
至於客觀歸責性只是2.裡的一個主爭點,本案依學說可能可以該當於不具有常態關聯性(反常的因果流程),也就是在風險實現上來加以排除,即雖然該行為有增加風險,但該風險並沒有實現。該死亡結果並非行為人行為所製造的風險所應負責的。
管見以為在2.爭點中,是可以有不同看法的,不過真正比較麻煩的倒是3.,因為學說的重大無知說跟立法理由(客觀未遂論)都不是足夠圓滿的。
[ 此文章被luciferydog在2009-06-04 23:33重新編輯 ]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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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6-04 23:21 |
小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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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大說的
管見以為在2.爭點中,是可以有不同看法的,不過真正比較麻煩的倒是3.,因為學說的重大無知說跟立法理由(客觀未遂論)都不是足夠圓滿的。
那覺得要如何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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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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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9-06-05 00:26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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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在想耶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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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6-05 01:24 |
oak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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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以為,本題出現於國考上的機會甚低
典委應該不會出這種與社會事實脫節的題目吧!
倘若真的出在吾人考卷上!
吾人也認了,那有人吃砂糖都會死(騙我三歲小孩)
要是吃砂糖都會死,試問他如何活到現在?
orz....
吾人大膽猜測,是不是開版大大自行設計的題目啊!
生命太短,人生不該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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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9-06-05 11:10 |
小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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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這是聽來的題目 出處已不可考 大約西元前2000年吧
話說這題其實有點類似 甲不知乙有血友病而傷害之,乙因傷口不能癒合流血過多而死
或 甲不知乙為玻璃娃娃 而重力拍擊肩膀 乙卻因此而死
順便問一下 常態關聯性 與相當因果關係的討論是不是很類似呀
除了體系不同 他們差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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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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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9-06-05 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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