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024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5   6  下页 >>(共 6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jsws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0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现在的脚踏车
大都是学生在骑
而且不是很值钱
很多人的观念
丢了算啦
虽也是不舍
也没报警
若是脚踏车挂车牌
管理上没问题
当然绝对赞同
不过应该是有困难度
警察伯伯也要更忙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2-29 17:42 |
likeaflower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觉得脚踏车那么小一台,有些脚踏车很帅的呢!!或许政府可以考虑"只要达到相关样式规定"开放给民间依自己的喜好来选择自己喜欢的车牌,这样应该也能官商勾结一下,不知道远东集团会不会去抢标。其实现在很多人都爱好脚踏车运动,高档脚踏车好像都放家里面,运动的时候才骑出去,不会在外面逗留,失窃率应该比较低,不过挂了车牌以后哪天被拍到超速照相就尴尬了 表情
我觉得如果真的要挂牌应该可以顺便大推动脚踏车运动,车牌内或是其他装备中加入RFID,在各个脚踏车步道或是公园装相关的设备来记录自行车爱好者的足迹。


[ 此文章被likeaflower在2008-03-01 10:08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3-01 10:00 |
likeaflower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思诚于2008-02-28 21:54发表的 :
我觉得人也要植入晶片

才不会常常有人数典忘祖或者忘了自己的家是在哪边

脚踏车要不要挂车牌?
.......

  人殖入晶片是不错啦!但是想逃都逃不掉,未来应该就没有失踪人口了。而且这样坏人就没办法躲到山里面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3-01 10:02 |
静静的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7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脚踏车后面挂一个车牌...感觉很蠢 = =a

倒不如提倡将号码烙印在车身上的方式..

而且脚踏车真的丢了...要找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01 10:23 |
鬼冢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前脚踏车就有挂车牌了
但那是很久的事了
挂牌=钱来
反正有好有坏啦
一台脚踏车(如果挂牌了)
罚钱事小(一天到晚条子不爽就可以刁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01 11:51 |
sang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9 鲜花 x49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likeaflower于2008-03-01 10:02发表的 :


  人殖入晶片是不错啦!但是想逃都逃不掉,未来应该就没有失踪人口了。而且这样坏人就没办法躲到山里面了!

即然有坏人...
就算是晶片也不能保证,他们不会复制或是改变晶片内容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01 18:57 |
boas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觉得要挂牌,在大陆也挂牌,像上次车子被一个死家伙a到,在小巷子又追不到,有车牌就能知道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6 楼] From:台湾TWNIC-TW | Posted:2008-03-02 00:44 |
z87jaso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应该挂车牌,这样交通违规
警察也可开单举发
PS.常看到不守规则的单车族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02 11:13 |
yahooko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不认为应该,
单车单价低,
纳入管理会增加政府负担,
但是应该要重视单车族,
规划单车专用道,
台湾地小人稠,
其实不需要那么多汽机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03 09:57 |
YuHong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脚踏车挂牌 表情


挂牌是要方便警察取缔开罚单吗???

试想~
光是机车失窃都难以找回了
脚踏车失窃警察会理你才怪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9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3-03 15:46 |

<< 上页  1   2   3   4   5   6  下页 >>(共 6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91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