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733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80523k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B、蓝色
  冷静沟通

  你和朋友通常都是因为误会才会吵架的,所以推荐你的方法就是找个时间,做一次冷静的沟通。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消除彼此的误解,还能让友谊恢复。


蛮准的!虽然本人很少吵架,但每次吵架我也都 表情 用这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08 18:15 |
嗨猫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187 鲜花 x728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B、蓝色
  冷静沟通

  你和朋友通常都是因为误会才会吵架的,所以推荐你的方法就是找个时间,做一次冷静的沟通。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消除彼此的误解,还能让友谊恢复。


残缺的外表让我笑容变得更阳光~~
常常给自己一个勇敢的微笑吧~~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2-08 18:39 |
(。◠‿◠。)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630 鲜花 x650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B、蓝色
  冷静沟通
    你和朋友通常都是因为误会才会吵架的,所以推荐你的方法就是找个时间,做一次冷静的沟通。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消除彼此的误解,还能让友谊恢复。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08 18:44 |
pfamily20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B、蓝色
  冷静沟通

  你和朋友通常都是因为误会才会吵架的,所以推荐你的方法就是找个时间,做一次冷静的沟通。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消除彼此的误解,还能让友谊恢复。

真的吗

不过自已比较拉不下脸跟对方沟通说…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6-18 09:35 |
alleneki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B、蓝色
  冷静沟通

  你和朋友通常都是因为误会才会吵架的,所以推荐你的方法就是找个时间,做一次冷静的沟通。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消除彼此的误解,还能让友谊恢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06-18 20:45 |
arlo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1 鲜花 x1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黄色
  忘记争吵,把话说开

  推荐你的方法就是忘记争吵这件事,跟朋友把话说开,第一句话就要说「上次真是对不起」这样一来,马上就会恢复以往的友谊了。

这个是真的~~呵呵...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9-06-26 16:23 |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246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