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415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VanessaChen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心想可能很贵,买不起,也不喜欢戴与他人同的饰品。

你有随遇而安的个性,不与人争,也不会抢别人的伴侣。你有自己的品味,重

视精神生活,因此会选择彼此个性相投的伴侣,感情很好,你是个能享受婚姻

生活的人


表情 抢来的也不会幸福哩~~


Vanessa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固网公司 | Posted:2007-06-11 02:46 |
小录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心想可能很贵,买不起,也不喜欢戴与他人同的饰品。

你有随遇而安的个性,不与人争,也不会抢别人的伴侣。你有自己的品味,重

视精神生活,因此会选择彼此个性相投的伴侣,感情很好,你是个能享受婚姻

生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7-07 20:32 |
rufgo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问他在哪里买的,赶快也去买一个。

你不会去抢别人的情人,即使很喜欢,也只是放在心里;但你会以他为标准,

选择一位条件类似的情人,你懂得如何选择伴侣,只要有机会,一定会找到理

想的伴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1-28 07:15 |
arlo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1 鲜花 x1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4.觉得不适合他戴,向他要来自己戴。

你是当仁不让与人竞争型的人物。充满自信,本身条件也不错,也很懂得竞

争,常常是胜利者。在爱情的战场上,你有充足的机会大显身手,一定可以得

到你喜欢的情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12-02 14:05 |
千原翼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心想可能很贵,买不起,也不喜欢戴与他人同的饰品。

你有随遇而安的个性,不与人争,也不会抢别人的伴侣。你有自己的品味,重

视精神生活,因此会选择彼此个性相投的伴侣,感情很好,你是个能享受婚姻

生活的人


假如可以想改变这个身躯或者换个躯体 !!!

命 何时结束 !!!

没有所谓的完全解脱 

选择哪个选项,都是错误的!

何去何从,只想宁静的。

有责任在身。

我,不会放弃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4 10:03 |
alleneki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心想可能很贵,买不起,也不喜欢戴与他人同的饰品。

你有随遇而安的个性,不与人争,也不会抢别人的伴侣。你有自己的品味,重

视精神生活,因此会选择彼此个性相投的伴侣,感情很好,你是个能享受婚姻

生活的人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12 12:55 |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1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