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750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ukizam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Paul 課稅所得額為1000萬,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900萬,Paul 本年度保險給付領取2500萬及扶養未成年人兒子Ted 本年度保險給付領取1500萬,試求應納稅額為多少?

這個...裡面沒人死亡並領取死亡給付,
實在不懂為何要扣三千萬,
可否PO一下解答過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2 23:49 |
jojocha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課稅所得淨額=1000萬-900萬=100萬
應納稅額=100萬*0.13-2.87萬=10.13萬
最低稅負所得=100萬+4000萬-3000萬+1100萬
最低應納稅額=(1100萬-600萬)*20%=100萬
故應納稅額=100萬

這解答真的怪怪的,用的課稅級距是用舊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3 01:26 |
jukizam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低稅負所得=100萬+4000萬-3000萬+1100萬→其中1100萬哪兒加來的呢?
還是不懂為何要減3000萬,小弟不才@@|||
麻煩大大另請高明吧。

這題是謝萬華會計師於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的PPT上的題目,
國家考試還沒看到這麼出的,給大大參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3 08:12 |
jojocha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拍謝那個+1100萬是=1100萬小弟打錯了,大概想知道的一些芒點大大都有幫小弟解答了,應該是題目出的不好,萬華老師是教小弟稅法的,減那三千萬應該是想要強調死亡可以扣三千萬的觀點吧。

以後有問題還望大大能多指教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3 17:23 |
jukizam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萬華老師教版大,也就是說版大是高雄學蘆的同學囉?
可能95年時新法大家還不了解,所以題目沒有太斟酌吧,
但以目前來說,多會明白指出死亡給付的額度,
或是再請教萬華老師看看囉,
歡迎一起討論題目,教學相長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3 17:48 |
jojocha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弟是在嘉義志光補的,萬華老師在嘉義有教稅法,另外想請教大大,當初是否也是考財稅行政的,小弟想跟大大請教一些考試的經驗不知是否大大願意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4 11:21 |
jukizam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的,
我是考財稅行政,
當然願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5 08:06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831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