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068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eZa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副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60 鲜花 x5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mac00178 于 2010-12-11 20:0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别再灌水了吧,

这是CS区不是跑跑区。

是你有错,虽然是桌布没错

但你每次都发杂图。

好玩吗?

赚威望好玩吗?

干脆大家都一直发杂图算了!

CS区块变成杂物区了!你自己反省吧!

不要只会怪别人!

-------------------------------------------

更新:

你已经发了五篇的桌布了。

-------------------------------------------

更新:

极度怀疑你威望是这样赚来的。

注意!我没有想嘴炮!但我相信你一定不认错。

那就...等长大吧。长大你就会反省了。



下面是引用 zxcke123 于 2010-12-11 18:5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请问你是在发啥= =

这cs区不是跑跑区

我怀疑你灌水




请问两位 回文请自重 

但是楼主发文

只是发表"cs"他自己自做的背景,这样有错吗?

再回文之前请看好"图"好吗?

但是楼主 我建议你 发表"cs背景图"发表在插件区。



若从圣入凡,示现种种杂类,自为众生,故圣人逆顺皆得自在,一切业拘他不得。
圣成久有大威德,一切品类业,被祂圣人转,天堂地狱无奈何祂
[youtube][/youtube]

!完全停工!
新选单职业系统:作业进度90%
技能:作业进度60%
发表新文章:心情度:0%、想法度:100%
研究:57%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2-11 21:32 |
n3ph223172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 鲜花 x8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各位别在笔战了
图片让我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2-11 21:34 |
小强中士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台战一个阿......
主题还打炫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11 21:38 |
冷场の小白喵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副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0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既然都是图 何不一次发??   想赚威望??
我是没啥可以说啦~~
不过........这样发文似乎不太恰当?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12 00:27 |
aazxc753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mac00178 于 2010-12-11 20:0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别再灌水了吧,

这是CS区不是跑跑区。

是你有错,虽然是桌布没错

但你每次都发杂图。

好玩吗?

赚威望好玩吗?

干脆大家都一直发杂图算了!

CS区块变成杂物区了!你自己反省吧!

不要只会怪别人!

-------------------------------------------

更新:

你已经发了五篇的桌布了。

-------------------------------------------

更新:

极度怀疑你威望是这样赚来的。

注意!我没有想嘴炮!但我相信你一定不认错。

那就...等长大吧。长大你就会反省了。

骂得好
WINDOWS 2000
这是CS区
拿自己车库来炫耀!?
我朋友都比你的多...

自己很行!?
拿车库杂图来放CS模组区
脑袋有问题
连发五篇
真想请站长把你这个会员禁止发文... 赚那0.2威望你也想要??
威望这样赚来的喔... 是要发附合板区的文章吧...
我在跑跑有遇过你
死嫩咖废物...


[ 此文章被ling751tw在2010-12-12 01:01重新编辑 ]


CS1.6原厂模组请详见CS模组版
献花 x3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12 00:54 |
aazxc753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z2352671 于 2010-12-11 21:3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请问两位 回文请自重 

但是楼主发文

只是发表"cs"他自己自做的背景,这样有错吗?

再回文之前请看好"图"好吗?

但是楼主 我建议你 发表"cs背景图"发表在插件区。

好的
谢谢大大指导

但是

他打炫耀!?
真想揍他一拳!!
自己车没多少
还敢炫耀!?
是有多厉害??

车好不会玩嘛!!
只会猛撞墙...
发在CS区更不对了
图又不是说多清楚的...
模糊不清...


CS1.6原厂模组请详见CS模组版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12 00:58 |
kitbabya0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要钱既-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香港城市电讯 | Posted:2010-12-12 03:20 |
zxcke123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鲜花 x6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朔月o龙 于 2010-12-11 19:1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谁说完CS不能放跑跑的图?法律有规定?哪一条?谁定的?
奇怪 灌水是你在作的事情 别签拖到我身上来


你本来就是在灌水
这是cs区你发跑跑做啥
而且这篇还是炫耀文
这不是灌水是啥?


[ 此文章被zxcke123在2010-12-12 07:07重新编辑 ]


derpy~derpy~I LOVE YOU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12 06:59 |
X!a0an@小安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4 鲜花 x17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ling751tw 于 2010-12-12 00:5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骂得好
WINDOWS 2000
这是CS区
拿自己车库来炫耀!?
我朋友都比你的多...

自己很行!?
拿车库杂图来放CS模组区
脑袋有问题
连发五篇
真想请站长把你这个会员禁止发文... 赚那0.2威望你也想要??
威望这样赚来的喔... 是要发附合板区的文章吧...
我在跑跑有遇过你
死嫩咖废物...


干脆以后自己画一条直线也来放好算了。

根本是同样道理。

加上又不是别人自己的车库,

放进CS看了会爽才怪。




XIA教学模组最新动态YouTube频道

最近和数位的会员们一起玩游戏,放在YouTube频道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12-12 09:06 |
fu199483051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 = 你疯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12 09:16 |

<< 上页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24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