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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0913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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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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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有个小问题
1,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即为合法的行为
2,所以为何甲对丙之行为可以正当防卫呢?

请解惑,谢谢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1-22 23:20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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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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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丙适用准现行犯(刑诉88-3)
这样甲就不行了行使正当防卫.然.依题示说明.甲基于防卫本能之下.欠缺
现在不法之侵害.又是一个错误(阻却违法事由错误).学说又出现了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2 23:31 |
f908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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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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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讨论] criminal   law
小弟浅见
甲至深山登山,突感内急,于是到山沟边解决,不料因为连日下雨,路面湿滑,甲一不当心,就滑落山沟,正巧掉入乙之猪舍旁的粪坑,全身衣物装备都受到污染,恶臭难忍。甲于是脱掉全身衣物装备,光着身体到溪畔清洗身体,可是任衣物任凭如何清洗,仍然带有臭味,因此甲清洗身体完毕后,虽感羞耻,也只好光着身体寻求协助。走了数小时,仍不见他人踪影,只见前方有一小木屋,屋外晾有数件尺寸正好合身的干净衣物以及数条鱼干,甲试着向屋内呼喊,仍不见有人回应,因此,为了避免继续裸体,继续羞愧下去,乃迳自取下衣物穿上,此外,正好饥肠辘辘,所以吃下两条鱼干止饥。甲继续往山下走,约莫30分钟后才在路上遇到路人丙,丙为小木屋屋主,见到甲身上穿着自己之衣物从山上走来,认为甲就是连日来偷取他衣物的偷衣贼,于是二话不说。即上前扭住甲双手,欲取回甲身上衣物。甲对于丙的举动感到惊讶,基于防卫本能,就把丙反摔倒在地,造成丙两颗门牙掉落。试问:在告诉要件满足的情形下,请分析甲、丙之行为的刑事责任。

小弟认为

屋主乙之行为可能成立刑法302条 强制他人自由罪。
因甲身上明显是穿着甲的衣服故得主张刑讼法88条第三项逮捕准现行犯阻却违法。

再论甲之行为(屋外偷拿衣服成立刑法320普通窃盗 客观成立 主观上也有窃取之意图 未经他人同意即为窃取 而他也知道小屋基本上是有人居住 所以是别人的)
偷吃鱼二条 成立刑法354 毁损器物罪 主观上也有 吃的故意 只是肚子饿 就无论期待可能性 他应该可以等屋主回来再和其决议无阻却违法罪责事由成立本罪。
而最后打伤丙不得主张正当防卫!因丙之行为为依法令之行为,故无防卫情状无所谓"不法"侵害!甲是否可以主张紧急避难!为小弟的之问题!!!丙之行为为依法令之行为!!属合法之范围!!但紧急避难为正对正之行为亦可主张!!丙之行为是否有危难!!若成立甲亦有过当之情状!!!应先采回避!!
因过肩摔非唯一之不得以行为!!

我想问大大依法令之行为对甲有侵害吗?我此题卡在这一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05 1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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