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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用这首歌表达了

大家 好 我是 陈冠c

还记得我吗   rap     大声点 我听不见
流行就是我   我就是流行!!

题外话
媒体才是 最可恶的!!!
大家别忘了!!


慈光之塔展惊叹,杀戮碎岛开救赎,
诗意天城立神威,火宅佛狱现异数。

献花 x3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1 21:44 |
C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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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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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银狐于2008-02-21 21:44发表的 :
我只能用这首歌表达了

大家 好 我是 陈冠c

还记得我吗   rap     大声点 我听不见
.......


对~我少念了= =+

媒体也很奇怪~说他记者会说的不够清楚= =
问号多多~

拜托~阿哪里不清楚呀~就说要讲明白也是跟警察说就可以了
不需要跟大众说呀~

还问说你跟这些女艺人等等的这些人是什么关系??

这问题不是废话= =都说是不雅照~
况且~这么露骨的照片~也不难猜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吧
(我是看苹果的~深入的我就不暸了)

媒体~我看是你们想知道吧~~不要推给我们老百姓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2-21 23:00 |
hawks_huang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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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这事根本就不关其它人的事

当大家一味的数落当事人的不是之时
是否该回想一下
大家是不是也是属于这事件的加害集团之一

道德观?!
很抱歉!这种东西对老衲而言,是不存在的!
世俗的道德观好像只变成「待人严、律已宽」的一把尺

艺人?
目前华人中的艺人,大都是靠包装
包装的成功
就成为了「偶像」
看看每次某些自称为「歌星」办签唱会
难道台下的都是「歌迷」吗?

不是的!
那些都叫「人迷」
只是迷恋那个「偶像」
不管他做什么,都是最好的

如果去除掉「偶像」的光环
那么...华人世界中的「艺人」又能剩下多少?

既然做了「偶像」
就表示他的一切行为就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风气
因此卫道人士就会以高标准来看待这些人
某些喜好小道八卦消息者
又莫不要挖尽这些「偶像」不为人知的一面

社会群体有了这二类人
媒体自然就会为了满足这二类人
不断的挖人隐私
以满足人类的私欲

再来谈到「偶像」本身
他们也是人
也有七情六欲
也有自己的生活
自然有好有坏
重点是在大家在看待「偶像」时
是否有一厢情愿过度美化的幻想?

看看台下的那些无知的少男少女
就是如此
不管「偶像」做什么都是对的!
不管「偶像」做什么都是好的!

一堆人在谩骂着陈冠希
一堆人等着看笑话
但老衲要问
这些人当中(尤其是男人)
哪个不希望自己是那个主角?(未曝光时)
哪个不想能劈多腿?
这些人说穿了
也不过是「酸葡萄」心理

老衲虽然是学佛的
但老衲想要引用耶苏的一句话
「你们当中没有犯过罪的,就可以拿起石头砸他!」

再以社会法治的层面来论
陈冠希何罪之有?
他的对象
皆是成年人
再者,他的照片也非他故意外流
以「原罪」而论
这事件每个人都是错的

再以男女间的情感来论
或许这些「女主角」或许早就知道陈冠希是一位花心大少
但也情愿如此
或许陈冠希是欺骗这些女主角
不过感情上的对错
旁人是无权过问及干涉的

每次什么绯闻事件
还不都是这些「观众」一边看
然后一边骂?

是谁需要「偶像」?
社会大众!
是谁需要「绯闻」?
社会大众!
是谁在骂「偶像」?
社会大众

这种情形好像
某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
然后把某个人拱上高位
然后再想办法打击他
讲的难听一点就是「代罪羔羊」
(这种情形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题外话:
「偶像」这名词还真的很贴切
自己不能有任何的私人行为
一切的行为只能受到外力的操作
就像小木偶皮诺丘一样


别离世间恩怨缠
自此身驾白鹤返
归去云深洗净尘
悠然自在观世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2 11:05 |
hawks_huang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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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ng于2008-02-21 19:07发表的 :
就台湾而言,目前正朝严查,严办的方向来保护当事人
目前来说就快"收线了"
散发者"极可能面临法律处分及无限求偿的问题"

基本上
老衲对于法律一直很「反感」

老百姓丢了一部车
破案率低的可怜
胡自强丢了一部车
警方就出动大批人马
连鉴识小组都出动了
老百姓有这种福利和待遇吗???
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吗?

警方要查办这些散发照片的人
那么
在网路上
总是有不少的自拍流出照
这些又有看过警方在查办的吗?
因为受害者是名人、富商、权贵
警方就会比较积极
受害者只是一名没没无闻的平凡老百姓
就得活该受气吗?

无限求偿?!
这根本就是笑话!
如果要照以前大陆的文化
这叫做
高阶层斗下阶层
就算求偿
被散发的人
也可能拿不到钱
世上有很多东西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但是到了法律
就都是用钱来衡量
到了这阶段
也是有钱人占上风

散发是不对
但是罪不至此吧!
无限求偿?!真是天大的笑话!

好像今天撞死一个流浪汉
只要赔偿二十万
撞死一个权贵子弟
就要赔偿二亿

老衲认为
人皆有佛性
生命皆是平等的
人的权利更无贵贱之分


[ 此文章被hawks_huang在2008-02-22 12:10重新编辑 ]


别离世间恩怨缠
自此身驾白鹤返
归去云深洗净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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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2 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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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的意见很宝贵也很有立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2 21:29 |
me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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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hawks_huang于2008-02-22 11:05发表的 :
基本上
这事根本就不关其它人的事

当大家一味的数落当事人的不是之时
是否该回想一下
大家是不是也是属于这事件的加害
.......

基本上,他们的行为是有点异常 表情
男女双方你情我愿,其他人是没啥好说的 表情
但自己种的因,就要承担那个果 表情
因为 他们是"明星","偶像",自然会受到注目 表情
在想要做某件事时,有没有想到以后的后果 表情
现在资讯那么发达,是很可能会出事的~~ 表情
当然不是说散布是对的 表情


不过,人是好奇的动物~~ 表情


下面是引用hawks_huang于2008-02-22 11:05发表的 :
一堆人在谩骂着陈冠希
一堆人等着看笑话
但老衲要问
这些人当中(尤其是男人)
哪个不希望自己是那个主角?(未曝光时)
哪个不想能劈多腿?
这些人说穿了
也不过是「酸葡.......

或许吧~~ 表情

但我不是这种个性的人 表情

所以无从了解他到底抱着啥心态跟女人来往~~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2 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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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有,看法是没有,别人的家事,只能看,不能有看法~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8-02-22 22:44 |
ell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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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是你请我愿.

凭什么都怪到陈先生头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2-23 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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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银狐于2008-02-21 21:44发表的 :
我只能用这首歌表达了

大家 好 我是 陈冠c

还记得我吗   rap     大声点 我听不见
.......

抓到了 !陈冠狐 自首吧 !! 表情
不雅照的定义我发现因人而有"不同"哦
反而法律的解释稍有规范,但是需要加上"图鉴"
才能更完整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3 1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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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ng于2008-02-23 17:07发表的 :


抓到了 !陈冠狐 自首吧 !! 表情
不雅照的定义我发现因人而有"不同"哦
反而法律的解释稍有规范,但是需要加上"图鉴"
.......


唱歌不犯法喔
- -   表情 表情 表情


慈光之塔展惊叹,杀戮碎岛开救赎,
诗意天城立神威,火宅佛狱现异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3 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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