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民法] 民总104条问题 急!!!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436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yy106927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x
0
[已解] [民法] 民总104条问题 急!!!
请问民法104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得为法定代理人 那限制行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lyy106927在2013-07-23 19:16重新编辑 ]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7-16 10:58 |
kino
级别:
小人物
x0
x183
分享:
▲
▼
代理:系指代某人(被代理人;本人)为意思表示
限制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需法定代理人承认或允许->这是指限制行为能力人为自己的意思表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代理,是代(被代理人;本人)为意思表示,换言之,这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而是(被代理人;本人)的意思表示,没有79条的问题...
x
1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7-16 21:35 |
lyy106927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
谢谢大大!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7-23 19:07 |
kkahon_1
级别:
小人物
x0
x15
分享:
▲
▼
限制行为能力制度目的主要乃保护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目的),兼顾交易安全,既然代理之法效发生在本人身上,自无保护的必要
x
0
[3 楼]
From: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8-21 07:15 |
davidd4081
级别:
小人物
x0
x65
分享:
▲
补充说明:
1. 依民法104条规定,意定代理人需有意思能力,但不需具有完全之行为能力。
2. 代理行为之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代理人本身不因而受法律上之拘束,故本人愿意以限制行为能力人为其代理人,应任其自由。
3. 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名义所为或所受之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参考民法103条
请参考!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9-10 16:13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160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