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13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aisy12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10 鲜花 x36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请问"民事诉讼"属公法还是私法?
今天看课本内容写...民事诉讼属私法

然后考古题...民事诉讼属公法

考选部的答案...也是公法(91年初等人事行政,法学大意第67题)

请问到底是公法还是私法...我迷惘了orz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17 21:41 |
台湾省长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公法无误,诉讼主体双方两造藉由法院的公权力涉入解决纷争,因为系国家司法机关,


所以即为公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1-02-17 23:19 |
marstt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一样都是程序法,是为了遂行实体法(民法、刑法)的程序
亦是为了法律在发动过程中,要注意人权所制定的程序,是公法之一,
公私法的区分标准有--旧主体说、权力说、利益说、新主体说,依新主体说来看的话,
要看是『谁能实现规范』,客观来说,只要国家才能实现程序法。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18 01:06 |
rueyl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7 鲜花 x3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万一无法判断,
记得:考选部的答案是唯一的标准!!!
表情


我不识字!!!数目字我只会数到3,注音符号我只会ㄅㄆㄇ,英文我会ABC,我念的识字班只有甲乙丙班,我目不识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湾宽频 | Posted:2011-02-18 16:20 |
daisy12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10 鲜花 x36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非常谢谢大家的热心解答

了解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18 17:5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0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