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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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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刑法 - 因果關係
甲要殺乙,甲持槍對準乙欲殺之,但在擊發的同時,乙為了躲避子彈,即向旁邊閃躲,結果雖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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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daphne23在2010-07-03 12:26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7-02 21:12 |
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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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歸責理論:
1.製造或提高一個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1)非容許風險(○)
  (2)法律意義的風險(○)
  (3)非降低風險(○)
2.實現該不被法所容許的風險
  (1)危險與結果具常態關聯性(x)
  (2)結果之發生可避免
  (3)結果之發生在規範的保護目的範圍內

→結果不可歸責,改論未遂。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2 23:04 |
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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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7-02 23:0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客觀歸責理論:
1.製造或提高一個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1)非容許風險(○)
  (2)法律意義的風險(○)
  (3)非降低風險(○)
2.實現該不被法所容許的風險
  (1)危險與結果具常態關聯性(x)
  (2)結果之發生可避免
  (3)結果之發生在規範的保護目的範圍內

→結果不可歸責,改論未遂。


結果與危險之間還要具有「常態關聯性」,行為人的行為才具有客觀可歸責性,
這樣我就了解了,感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7-02 23:35 |
lai0913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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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甲本來打不中乙,但乙因為閃避,反而中槍身亡呢?
甲又該如何論罪呢?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表情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7-06 21:45 |
a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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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要殺乙,甲持槍對準乙欲殺之,但在擊發的同時,乙為了躲避子彈,即向旁邊閃躲,結果雖然子彈沒有打中乙,但是乙卻為了閃避子彈,撞上了身旁牆上的釘子,釘子直刺入腦當場致死,請問甲應如何處斷?
-------------------------------------------------

這題算是一種因果歷程錯誤
乙死亡的結果雖然發生
但整個犯罪的進行過程和甲的想像有所出入


子彈沒打中乙==>未遂

乙撞到釘子死亡
犯罪的發展過程雖然跳脫了甲原先的犯罪計畫
但甲仍有預見可能性
甲違反客觀必要注意義務及客觀結果迴避義務
具有行為非價及結果非價==>過失

成立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死罪
兩罪想像競合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7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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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咖啡: ^^個人覺得,說甲對於乙撞到釘子死亡有預見可能性太誇張

誇張?表情
還好吧!表情
因為案發現場,就在釘子戶表情

再補充一點,如甲能預見,那甲應是殺人既遂
而非殺人未遂及過失致死之兩罪的想像競合吧!表情


[ 此文章被lai0913在2010-07-08 23:04重新編輯 ]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7-08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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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咦為輕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8 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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