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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gg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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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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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不得再行自诉
48 下列何者非属于刑事诉讼法第322 条「告诉或请求乃論之罪,已不得为告诉或请求者,不得再行自诉。」

规定中的「不得再行自诉」之范围?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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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2 17:00 |
foolopt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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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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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纯属个人意见...您就看看吧....

(A) 告诉乃論之罪,告诉人于第一审辩論终结前撤回告诉
 
  ↑刑诉238 第二项 :撤回告诉之人,不得再行告诉

(B) 配偶对于他方配偶之通奸行为予以宥恕

  → 上民法课时,记得老师有说过

      通奸若得到夫妻一方的宥恕,是一种『 准法律 』行为

      事后不得再以通奸请求法院裁判离婚

(D) 告诉乃論之罪,自诉人未于告诉法定期间内为合法之告诉

    ↑刑诉237 告诉乃论的告诉期间为"6个月" 所以超过6个月再告诉,就是不合法之诉


正解为

(b) 告诉乃論之罪,告诉人于法定期间内告诉,且未撤回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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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不要让别人的猜疑,阻碍了你追求梦想的决心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12 22:09 |
yygg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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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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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lopt18 感恩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2 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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