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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人民團體法相關問題
前項發起人應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
     是指30個人都要滿20歲,還是只有發起人要年滿20歲?
五、會員(會員代表)之積極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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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05 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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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電腦高手 於 2009-07-05 10:17 發表的: 到引言文
前項發起人應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
     是指30個人都要滿20歲,還是只有發起人要年滿20歲?
人民團體法第8條
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
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發起人須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下列情事為限:
一、因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
    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四、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第一項申請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意思是發起人要有三十人以上
而且這三十個發起人都要年滿二十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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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感恩惜福!
獻花 x4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7-05 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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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7-06 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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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副版 解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06 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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