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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99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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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啦] 政院:性工作除罪化 是否设专区由地方决定
摘录自网路新闻:

行政院长刘兆玄今天裁示,呼应性工作者人权要求,将改变过去罚娼做法,原则上除罪除罚化,也就是将不罚娼,至于是否设立专区,由内政部研拟管理法令后,再由各地方政府决定。

刘兆玄上午主持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下午由研考会主委江宜桦召开记者会说明会议结论。

江宜桦说明,上午讨论「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办理情形」等4项报告案,「集会游行法」修正草案及是否废除「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第1款:意图得利与人奸、宿者(罚娼条款)2项讨论案。

其中最受瞩目是罚娼条款将出现重大改变,江宜桦表示,过去罚娼不罚嫖,可是在2年前有人权小组委员就曾呼吁重视性工作者的工作权益,今天讨论后,刘兆玄裁示,「原则」上性工作者朝除罪化及除罚化方向办理。

虽然性工作除罪与除罚,但究竟是全面除罪或是只能限制在专区 (红灯区)内?江宜桦表示,今天刘兆玄没有指示。他表示,人权小组的高度是去处理人权议题,而要不要设专区及如何设立,是属于技术性问题,人权小组不宜去规范。

不过,江宜桦说,刘兆玄认为即使要设专区,也不宜以公投方式办理,而是应交由各县市政府及议会决定;并指示内政部在6个月内尽速研拟性工作者的管理法令及配套措施后,再去研修社维法中的罚娼条款。

既然未来将朝性工作者除罪及除罚化,在内政部未提出相关配套措施及完成修法前,行政院今天另提出将建议司法院转知各地方法院简易庭,能否考量对违反者处以罚锾而非拘留的作法。

行政院另指示内政部维持对警察取缔性工作者不计入绩效分数作法,不过,在未完成修法前仍要取缔,只不计入绩效,也就是从主动取缔到被动取缔。

心得:以我来讲我是赞成性工作者除罪,以往捉到只是性工作者有罪而买的人也只是罚款,虽说有些人是爱慕虚荣而下海只为满足自己虚荣心,但也有不少人是为生活而做,以前的人只是生活困苦但又无办法之下偷偷从事性工作,像这种难道不值得同情吗?所以我赞成除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6-24 21:50 |
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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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失业的族群


不要问:「自己得到些什么?」应该问:「自己付出过甚么?」
不要问:「自己有甚么信仰?」应该问:「自己有甚么善行?」

如去如来‧来去自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06-24 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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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阻止这老实说没用...
人类几千年来...那个朝代没禁止过..
那个真的禁掉了-.-

何况现在很多晚婚未婚的..
有这行业...也许可以降低性侵害的案件= = 表情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6-25 13:16 |
OXOXOX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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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禁不了 表情

但现在的问题只解决一半, 另一半问题更大

那问题是地点问题

没设专区 = 可随便开业(因为无罪, 不能抓)

相信没人愿意, 家附近变艳窟

但设专区也有同样的问题(家附近变艳窟)

最没争议的就是, 谁过的, 就放在他家隔壁, 他大概不会反对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6-25 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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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OXOXOX999 于 2009-06-25 16:5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最没争议的就是, 谁过的, 就放在他家隔壁, 他大概不会反对吧~~ 表情

他应该不会反对....而且他应该会表情

可是...他老婆会表情
结果应该是表情


我不想渡假...大家加加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6-25 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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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赖美贞 于 2009-06-25 17:1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他应该不会反对....而且他应该会表情

可是...他老婆会表情
结果应该是表情

表情 我不反对~他办3G手机并准时回家就好~也就是~他不能去~
XD~

应该性侵害案件能减少吧~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6-26 00:20 |
Kiz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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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求才会有供应...
设立红灯区应该是势在必行
专区的规画应该是要像工业区那样吧
至于法令方面...应该是要针对专区设立新法

(听说...日本好像早就有红灯区的存在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6-26 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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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zuna 于 2009-06-26 00:2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有需求才会有供应...
设立红灯区应该是势在必行
专区的规画应该是要像工业区那样吧
至于法令方面...应该是要针对专区设立新法

(听说...日本好像早就有红灯区的存在了...)
不是好像~
是本来就有了~~
歌舞伎町阿 表情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6-26 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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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都说禁不了 一些犯罪可能还会降低!
但是会真的成真的吗? 表情
难道你喜欢你家隔壁(没错就是隔壁!!) 就是红灯区吗?
不喜欢!? 当然也不会有人喜欢拉~ 那要设立在哪边比较好?
我个人有几个提案:1.墓仔铺 2.深山中(中央山脉中央) 3.警察局隔壁(还可以顺便收钱)
有眼睛的人应该都看的出来我说的都是屁话!!!
再来就是..应该有人会说一些犯罪应该会降低!!!?
我想问看看...难道有人卖西瓜就不会有人去偷西瓜吗?
如果哪天某政府创立了红灯区也作好了万全的措施,实施了几年后
又有政党轮替导致红灯区关闭后 那...平常去红灯区的男人
突然找不到地方发泄 那该怎么办? (自己想)
外加..有了红灯区 某些年轻女子思想会有点偏差掉后 想说赚钱可能比较快
那该怎么办呢?   表情

以上是我个人的想法.. 没有说针对个人
但是小弟还是投下不赞成的一票.. 毕竟以后做人父母
还是想 望子成龙 望女成凤 不会希望自己的子女吃这行饭
(没有针对性工作者的歧视及偏见) 表情


献花 x3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TWNIC-TW | Posted:2009-06-26 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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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gby 于 2009-06-26 01:4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不是好像~
是本来就有了~~
歌舞伎町阿 表情

表情 那有星期五餐厅一类吗?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6-26 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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