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105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水仙不開花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8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其他]有人要考 保育人員考試的嗎...
(一)共同科目如下: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60%,公文、測驗各占20%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計50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及試題數,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30%(各15題,每題2分),英文占40%(20題,每題2分)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大麗絲) | 理由: 感謝提供資訊!


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場心傷。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段荒唐﹔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生遺憾。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6-04 12:13 |
kkpcm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剛好看到這話題
可以參考這補習班廣告
http://www.public.com.tw/ad...0527edm.htm
參考囉
政是要等簡章出來才知道.. :Q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6-04 16:09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0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裡有人把兩家補習班的利弊都分析得很清楚哦! 表情
http://bbs-mychat.com/reads.php?tid=804334


感恩惜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6-04 20:34 |
najimi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比較好奇的是,它會不會限科系報考(如幼保科畢業的才能考),而不是不限科系都可以報考


歡迎加入數位男女論壇國考讀書會
考情資料最豐富 討論版架構也超讚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6-04 22:32 |
misboy0522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najimi 於 2009-06-04 22:3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比較好奇的是,它會不會限科系報考(如幼保科畢業的才能考),而不是不限科系都可以報考


http://www.moex.gov.tw/ct.asp?xItem=188&ctNode=1365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沒有限制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大麗絲) | 理由: 感謝解答!


也許政治亂象只是一場作秀 看的人是傻子 你可以選擇不看 但作秀的人搞垮經濟 就真的令人髮指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05 10:23 |
evance204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沒有限制就會造成大爆滿吧
考得人多~厲害的人多~陪考的人也多~
會更難選擇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6-05 10:33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0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裡有更進一步的訊息:

http://www.public.com.tw/e...606/hot.htm

不過,看起來和1樓的差不多吔!


感恩惜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6-06 21:54 |
Anita3000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保育人員啊,本來也有點想報這個,但卡在:

1. 考試科目還沒確定 => 志光和大東海的說法有點不一樣~之前去問,志光說是專業3科,但大東海是說會照93年的4科。

另外,也有聽說今年地方特考是照以前的考試科目,就是考行政法/社會學/兒保及親職;然後明年的普考會換科目:兒童發展與輔導/兒童少年福利法/兒童保育及親職。

如果真的這樣,那太可怕了,如果今年沒考上,明年要準備兩科新的! 表情

2. 課程問題 => 專業的課程除了別的類組也有考的社會學和行政法以外,其他的都還沒辦法排吧!而且它是新課程,就怕補習班的課會上不完,還有抓題方向~ 表情

3. 報考資格 => 目前聽說沒有限科系,只要高中職以上(報考普考四等的學歷資格) 即可!

4. 錄取後的資格 => 不知道確定了沒?? 聽說還沒確定考上後,是約僱人員還是正式人員的資格。但我覺得如果是透過普考或地方基層四等的考試進去,應該就是正式的公務人員了吧!?怎可能用約僱呢,很沒邏輯耶~但,要補的人最好要問清楚! 表情

基於以上四點,雖然保育人員的缺額可能會破百,我還是選擇報考社會行政這個類組........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08 21:01 |
ruru223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請問~~~~我剛有看到你們說限制可是他的『三、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那我今年大學畢業。可是科系完全不相干幼保類。請問那我不就要先去考取上面的三或四項啊?那這個一定要去補習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6-10 08:18 |
najimi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ruru2234 於 2009-06-10 08:1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請問~~~~我剛有看到你們說限制可是他的『三、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那我今年大學畢業。可是科系完全不相干幼保類。請問那我不就要先去考取上面的三或四項啊?那這個一定要去補習嗎?

不用,你就用大學學歷去報就可以了,而且沒有規定說是幼保科系的高中職畢業,因此不是幼保科系的大學學歷(或專科學歷)是可以報的

至於補不補習就看個人了。

不過我想借文問一下,有幼保/幼教科系畢業的大大在版上嗎?想請教一下,依以前考試的各專業科目來說,各科的經典教科書是那些啊?


歡迎加入數位男女論壇國考讀書會
考情資料最豐富 討論版架構也超讚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10 10:24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471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