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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過書
本人林xx以最誠摯及悔悟的心,來表達對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超級數位科技出版有限公司最深的的歉意及悔意。
前幾個月,我在網路上買了盜版的志光英文教材,看完之後便轉賣出去,以為可以出清不要的物品又可以讓自己的成本回收,因為一念之差買賣盜版光碟,而違反了著作財產權法。在此必須告訴大家,犯法並非「不知者無罪」。當時我的錯誤觀點認為已購回的商品,我可以任意處置,但事實上,我的行為已違反了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散布權之侵害及散布盜版品之刑責。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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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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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
2008-12-23 09:51 |
hardworking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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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大大這樣你會留下案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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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8-12-23 10:41 |
chess
級別:
小有名氣
x474
x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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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你們打擊盜版這麽有力道啊
自己認爲不是很帥。
但是有一天,我被一群女孩子圍住,她們說我帥,我不承認,她們就打我,還說我虛僞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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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湖北 |
Posted:
2008-12-23 10:58 |
kb19791109
級別:
帳號封鎖
x19
x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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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聊至極!!,大騙子!!上一篇也是你!對吧!!
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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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12-23 14:28 |
davidd4081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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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開道歉的啟示嗎?
為何沒有使用真名?
是提供道歉範本嗎?
要說清楚文章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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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8-12-23 15:19 |
cat14
級別:
小人物
x1
x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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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的
要道歉就是全名PO上
提供範本也要說明阿...
構成要件該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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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8-12-24 14:04 |
keithlee_tw
級別:
路人甲
x0
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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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封廣告信函
我想是出版商自行刊登
有廣告及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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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4-08 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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