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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 逝去的爱--宝贝wind的世界  (最后一次的相处记忆 )

逝去的爱--宝贝wind的世界

请大家帮忙~和引用
                 



这件事真的很需要大家的帮忙~可以提供我给朋友意见和转载~
事情发生的时间就在不久前10月17号下午六点!在台中太平市育德路前
也就是新X国小的学区旁,
我家宝贝~阿wind~(黄金猎犬)惨死在联X物流中心刘姓司机所驾驶的物流车下~
它原本开开心心与我妈散步.但在回程中就离我家不到几步路就发生这场无情的车祸
阿wind被拖行了约五公尺距离~而且不是在前轮是在后轮可见当是刘姓司机并无煞车的念头
它就躺在~学区都会有~当心儿童~的立牌下.很明显就是学校旁便的路为何他还可以开那么快的车
而他下车来看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说~他没有看到"人",只看到"狗"~可见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一条生命~
也更可以证实他是蓄意的而且我妈就在旁边~
阿wind是我们家的宝贝~为什么他可以那么的无所谓完全没有任何歉意~
隔天我们就去了康慈动物天堂的火葬场,我也联络了刘姓司机,他和他太太也到了!
当下感觉他们很有歉意~但是没想到他太太却说出~她们可以不必负责任~这样的话后转身就走了
当天他们也无跟我联络~还是我主动的打给他们
刘姓司机竟然对我说~他要还我一只狗~~天阿~这是多么可笑的ㄧ句话~
难道狗狗就不是生命吗?~狗狗也是个独立的生命不是任何其他可以取代的
何况它是我们家宝贝~家中有养狗狗的人都知道那是没无法取代的位置~

事情发生后,我真的很需要帮助因为我想要帮我的宝贝争取一个公道
所以我打电话给了动物保护协会.想要寻求一些帮助~所以他们就叫我打到世界动保协会
又叫我打到台中市防疫所-->台中县防疫所-->到最后我得到的答案就是要去调解会
来来回回我打了无数的电话~都没有人要协助我~
哪请问今年才成立的动物保护法是假的吗?
就连动物保护法我都看到会背了~还是不知该怎么做???
我只是想要寻求一个协助~但最后的感受只让我感觉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请大家可以告诉我怎么做吗?

此网志经由编写者的同意转载 且编写者是本人 upside 非常特别的朋友 故转载于此


[ 此文章被upside在2008-10-24 23:32重新编辑 ]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0-24 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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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公德心的司机 表情
对了 有BLOG网址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10-25 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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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报警的话 警察不会受理吗
或许论坛上懂法律的朋友 可以提供协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0-25 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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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豪仔于2008-10-25 01:24发表的 :
当时报警的话 警察不会受理吗
或许论坛上懂法律的朋友 可以提供协助
有报警阿 但警察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
认为死一只狗没甚么 想要我们和解
但其实我朋友 只是要他们付个丧葬费而已
但他们连这个诚意都没有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0-25 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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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真的没用 表情
请上壹周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10-28 15:44 |
colin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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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生气…
怎么可以这样呢…!!
找苹果的记者…
真的很有用哦…
快…
别再当软弱的一方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11-02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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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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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刘姓司机应成立刑法第354条的毁损罪,因为『而他下车来看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说~他没有看到"人",只看到"狗"~可见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一条生命~』这句话明显「明知并有意使其发生」之意(刑法第13条第1项参照)。
另外可依民法来请求赔偿,虽然是「回复原状为原则,金钱赔偿为例外。」但是狗狗往生已不能回复原状,只能请求「金钱赔偿」了,并不是「以狗换狗」。

以上请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1-15 08:06 |
聪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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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真的是现代化国家吗?
这问题一直让我觉得很可笑...
大大...若是我,面对这样的处理态度!
我会选择...告到他倾家荡产>"<


"安忍不动犹如大地,静虑深密犹如地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4-29 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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