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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討論] 在台灣騎車 , 開車也夠久了,請教個簡單的問題
在台灣騎車 , 開車也夠久了,請教個簡單的問題!


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忽然跳出一名男子,你雖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綠燈,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不顧行人號誌,而強行從斑馬線上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大家可以模擬一下
討論一下
提醒你
答案會讓你很......



*******************************************************************

免責申明:
我只是以陳述客觀事實的角度來解析這整件事情,其中沒有我的判斷值或傾向,更沒有要引導任何人的意圖!!其實我覺得這三句話真都非常的寫實


法官會以"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致死罪認定.....
只要你"有關係"~一切都沒關係!
只要你"沒關係"~一切都有關係!
================================================== =================


事情是這樣的,如果沒有意外,台灣的法官是這樣認為的,任何一張駕照,都是要受過一定程度的訓練和教育才能獲得的,所以你絕對無法推託說你不知道法條,或是沒注意到什麼而導致什麼...所以不論你拿的是哪張駕照,客觀事實上你就被認定是清楚了解道路規則,且有保握能正確地應變處理各種狀況,且維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那行人呢?
不好意思
生下來就會走路
是不需要懂任何事的
行人是沒有受過訓練的
更何況行人是這麼脆弱的肉體
要面對這些危險的交通工具

相信你一定聽過
情.理.法
法只是最後的保障
台灣是非常講究"人權"的民主國家
沒有任何事情會比死了一個人還嚴重
法你說的過去
不好意思
現在要先跟你算情和理
簡單說
就是"死者為大" "道義責任"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
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
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案例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 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皆須減速慢行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 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本案之駕駛
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因為未減速慢行 而造成人員死傷
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 明顯有重大缺失
需負起本案所有的賠償 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以上三案例
若無法和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
將依肇事致人於死
吊銷駕駛執照

寫到這
顯然和你預期的有出入
除非
只要你"有關係"~一切都沒關係!
只要你"沒關係"~一切都有關係!
你突然明白台灣的行人為什麼可以這麼屌的過馬路了吧
慢慢走
三五陳群邊走邊嬉鬧
邊走邊講電話
明明你綠燈 他瞪你一眼還是慢慢走
從馬路的分隔島跳出來,把快車道的你嚇出冷汗
管他天橋 地下道 直線是最短的距離


你是行人
真的不要怕
只要有斑馬線就走下去,管他什麼燈
哪怕是下班時間的文化路,羅斯福路
車再多又怎樣
有人叭你
你就嗆他; 幹!有種就把我撞死
就算沒有斑馬線也別怕
闖高速公路的還有一半的勝算
怕什麼
我以前想不懂
怎麼有砂石車會倒車再把人壓死
現在我全懂了
我們設身處地想一下
假如你是案三的駕駛
你開的是砂石車
第一下下去沒死 成植物人
對方剛好是家中支柱
那真的賠起來是巨額

倒車 給他死
工會幫我出兩百萬
保險再來賠
我再貼幾百萬結案
人命是可以買賣的!!


我有我的家庭
我的人生
你白目
我只好倒車.......


簡單來說
你想發財最快的方法
投保巨額的意外險
站在斑馬線上
等公車轉彎
摔倒頭往公車後輪去
你贏定了
沒有一家敢不賠
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
歡迎用力的轉
讓許多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嚴重性的人 警覺一下
中華民國是多麼注重人權的國家

附帶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歐美
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提出車輛損毀的求償
因為很簡單
你犯法在先
而導致我造成你的傷亡
我何錯之有
且你必須對你的錯誤行為負責


[ 此文章被leeboy在2005-03-03 16:5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8 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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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好像蠻有爭議的!站在道路安全的一方來說.[你絕對沒錯]因為是它不遵守[路權]
可是開版大大也提到[情.理.法].誰說我依定要賠50%.法官能用錢買.你知道嗎?
台灣哪有人權阿!只有[犯人]跟[政府官員]才有人權.我們這些[死老百姓]哪來的人權阿!
自從天空變[綠色]哪來的人道跟社會正義!
台灣絕對不是[法治國家]如果事的話就不會有這麼多[白目]走在接上無視交通法規.到處害人了!
表情 請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別害人害己.小心報應!


我的UD進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8 22:42 |
shi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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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大大說滴對!不要違規最好^^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9 02:52 |
tibandy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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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真不知該是哭好還是笑好@@

一切以人權為前提…情理法為管理根據...

結果卻是.....死者為大!?

情況三還說的過去.....情況一二…啥咪!?對錯各半!?


雖然印象中在國外也是行人最大........

不過不知道國外的白目行人是否也是最大耶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9 08:26 |
宅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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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們台灣滴法律阿....悲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9 13:17 |
tais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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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樣看來的話,出門能不要騎車or開車走路好了
要不然那天碰到冒失鬼就慘了。

謝謝大大分享此資訊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 | Posted:2005-01-19 16:27 |
寒星雷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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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已經碰過這事情了....白目老頭騎車來給我撞,卻說我闖紅燈 =..=a

紅燈離我們事故發生處遠的很...,竟然硬要說在下騎太快(當時約50還好第一時間在下手機拿出來拍
),後來在下找警察來...

那老頭竟然搶下在下的鑰匙、遙控器,車子沒辦法熄火,他就跑了...,

當時在下也有煞車痕跡,不過地面都是砂土(剛好在事故現場才有砂土 o..Oa),照片為證

(手機拍的很差,洗出來的很優表情 ,真不愧是照相館,好技術 -.-),當場告上法院!

因為他有動手打人,被一旁圍觀的人制止,就這樣,檢察官判那老頭強盜、搶奪,妨礙自由,傷害等罪!

還好沒什麼賠一半的 @o@ 不然真的會氣瘋...因為小機車才買不到一個禮拜就車禍....

說也奇怪,就是有那麼奇妙的事情,車騎好好的,突然冒出一個人來給你撞,不禁覺得,有詐騙嫌疑!

.......................只是最後,在下對那老頭取消告訴了,收破爛的老頭(不是看不起這行業),只是這老頭很真的很白目,唉~ 表情

...
.......
對了,大卡車那個問題....在下親愛的祖母,被大卡車撞擊後嚴重中風,可是才被判賠幾百萬....

保險雖有理賠,但是親愛的祖母不久後卻.......啊呃~

我們卻只能對卡車司機做無言的抗議,唉.....

真是太不公平了 @o@ 老天真作弄人......


[ 此文章被寒星雷在2005-01-19 17:48重新編輯 ]


這世界多麼美好!空氣是多麼清新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9 17:40 |
Liencheng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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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問題一的話..我有問過懂法律朋友
他說..有可能不會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法官會考慮駕駛者根本無法注意的情況....如果情況成立..在法律上是不需負責的
只剩下道義上的責任而已..而這道義上的責任往往是最麻煩的...
這是有判例的喔...
至於問題二的話也是需要舉證的...
但是..通常就是..跟大大說的一樣..
所以說在市區的話...還是要多小心阿....


---獨夜、獨釣、獨影人
        飲風、飲月、飲寒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19 18:06 |
寒星雷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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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iencheng於2005-01-19 18:06發表的 :
關於問題一的話..我有問過懂法律朋友
他說..有可能不會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法官會考慮駕駛者根本無法注意的情況....如果情況成立..在法律上是不需負責的
只剩下道義上的責任而已..而這道義上的責任往往是最麻煩的...
這是有判例的喔...
.......

在下以前在市區騎80以上都不會車禍.....現在騎不到60都一直車禍,極怪,而且都出的莫名其妙...

車禍出怕了~在市區都不趕超限速~紅綠燈不敢闖,閃黃燈一定慢下來,雖然直行車.....

但一定讓轉彎車先過 =..= 真的怕了 表情


這世界多麼美好!空氣是多麼清新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9 18:11 |
wenkai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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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還有是很多有待加強的地方,開板大大的pa文對於很多的駕駛人是一個很重要的資料幫你推推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9 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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