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2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icole~芷玄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伪变造有价证劵问题
甲明知所持有之某家便利商店之统一发票一张并未中奖,遂将该发票末五位号码「40310」其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人生的光荣,不在永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仆屡起。◕‿ ◕。☆♡°ღ..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12 22:42 |
KOEI00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甲明知所持有之某家便利商店之统一发票一张并未中奖,遂将该发票末五位号码「40310」其中号码「3」之部分改造为「8」,使与该期第四奖中奖号码相同后,持该统一发票至某银行向行员要求兑领第四奖中奖奖金新台币四千元,经行员发现发票有异而报警处理。试问:甲应负何刑责?

小弟拙见
有错请指教

实务:统一发票的兑奖只是附随功能,其主要功能在防止逃漏税,故其为私文书->210+216
学说:中奖的统一发票是有价证券->201第1项+第2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12 22: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33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