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2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久利生公平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教长:霸凌涉刑法 才送警局
教长:霸凌涉刑法 才送警局
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教育部长吴清基今天认为,校园霸凌若涉刑法,就应送警依相关法律处理,这也是一种教育;校园不是法律化外之地,教育不能置于法外。
吴清基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受访时说,目前学生辅导管理办法中有特殊事项处理,若学生偏差行为严重时,可送警察局或司法单位办理。

他指出,所谓严重像是霸凌造成伤害、恐吓,涉及少年事件处理法等刑法问题,已超出学校处理范围,尤其涉及黑道、毒品,这些都不是学校单独可以处理;但他还是呼吁老师以爱心辅导感化学生。

至于该不该送警法办,吴清基说,学校都有反霸凌处理小组鉴定,如果可以留在校内辅导,就依校规,给学生机会来改变;但如果超出学校辅导范围,有外面黑势力介入,警方或司法单位就应依少年事件处理法来处理。

吴清基表示,学校有小组会去鉴定、了解,即使有些事情复杂度让学校无法完全了解,但孩子行为涉及刑法伤害、恐吓、威胁,造成对方严重伤害,甚至过程中还po网,造成被霸凌者身心严重受害,学校就可以直接送警察单位。

吴清基说,送警察单位不是他们的目的,但至少给孩子教育,伤害别人的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吴清基指出,以前学校都比较息事宁人,希望给孩子更多机会;但他们发现给孩子机会,却让孩子不知道这是犯法。

他说,这也是一种教育,校园是社会次文化体,校园不是化外之地,还是要负法律责任,任何年轻人都要尊重别人,教育还是继续做,不能置之法外。

霸凌处理 江宜桦:法律为辅
内政部长江宜桦今天表示,处理校园霸凌问题,将以教育为主、以法律为辅;如果涉及重度伤害、胁迫自由、恐吓等行为,学校送警察或检调侦办,是可以理解的。
教育部长吴清基昨天表示,霸凌暴力行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处理。江宜桦上午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列席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做上述表示。

江宜桦说,根据媒体报导,吴清基是指有关涉及恐吓、伤害、妨害自由等刑法的霸凌,就会移送法办,相关问题依照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与刑法相关规定就可以做。

江宜桦表示,过去尽量避免让儿童及少年留下案底,但最近连续发生多起较严重的校园霸凌,社会上对霸凌有不同的看法,总统马英九也给相关单位最高原则,处理霸凌问题将以教育为主、以法律为辅。校园内一般因人际关系引起的霸凌,希望校园内可以解决,但涉及重度伤害、胁迫自由、恐吓等,学校送警察单位或检调侦办,是可以理解的。
资料来源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1/5/2p0w3.html



久利生公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01 00:3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27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