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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d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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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第二八八條自行或聽從墮胎罪符合『身份犯』?
刑法第二八八條自行或聽從墮胎罪!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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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wfds0在2010-05-10 10:47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9 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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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純正身分犯


法學討論,本就無一定之答案,相互討論才能截長補短
我是剛踏入的新手,請多多包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9 21:55 |
jacko7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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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很簡單的辨別~~~
純正身分犯-沒有這身分時,怎樣都不會構成犯罪~~沒有了公務員身分,就算你收受賄賂也不會該當121條之罪
不純正身分犯-就算你沒了此特定身分~你還是犯罪,有了此特定身分,只不過是加減刑罰而已,像甲殺了己父~甲不純正身分犯,該當272條之罪,但就算沒了此父子身分,甲一樣犯罪~該當271條殺人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固媒體 | Posted:2010-05-10 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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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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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
我補習的刑法老師(PUMA)有”特別說”刑法§288是不純正身分犯,
他的解釋理由是一般人也有可能犯墮胎罪,
因為「墮」就是殺的意思,
所以若是你路上看到一個孕婦,
你一拳過去把她打流產了,
你也算是墮胎(殺胎兒),
可能構成§291,
所以雖無適用到§288,
但不會因為不具孕婦資格而無罪,
也就是同系列有其他罪可處責
這跟刑法§272跟§271的概念一樣,
所以是不純正身分犯,
但是滿多刑法老師都會說:
§288是純正身分犯,
不具懷胎婦女資格怎能犯這罪(行為主體不適格)?

覺得有點困惑,
有沒有人對以上所說的有其他意見論點可供小弟參考?!謝謝。


獻花 x3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3-01 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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