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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appygirl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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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请教民法选择题2
1.甲向乙租车公司租车,乙对甲之租金请求权,消灭时效为?

答:二年 不是126条的那几项吗? 应该是五年,为什么是二年呢???  


2.何者非民法上之担保物权?

答: 动产抵押什么叫担保物权呀,是说债务不偿款可以担保用的吗
那动产抵押为什么不是呢?? 

 3.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为期一年,年利率为30%,倘若乙预扣六万元作为利息,仅交予甲14万元,试问届期甲应偿还乙若干金额?(包含本金及利息)
 答: 十六万八千元

 最高不是只能到20%那是要用20*20%=4预扣的我就不会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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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26 03:17 |
pink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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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向乙租车公司租车,乙对甲之租金请求权,消灭时效为?

答:二年 不是126条的那几项吗? 应该是五年,为什么是二年呢???

因为民法第127条第三款:以租赁动产为营业者之租赁。

2.何者非民法上之担保物权?

答: 动产抵押什么叫担保物权呀,是说债务不偿款可以担保用的吗
那动产抵押为什么不是呢??

担保物权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也就是给债权人一个保障,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从抵押物、质物、留置物实行。
法律上无动产抵押,抵押权之标的为不动产,若为动产为质权。

3.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为期一年,年利率为30%,倘若乙预扣六万元作为利息,仅交予甲14万元,试问届期甲应偿还乙若干金额?(包含本金及利息)
答: 十六万八千元

其实预扣利息是违法的,所以不算在本金内,故本金只有14万(民法第206条巧取利益之禁止),
又约定利率,超过20%,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无请求权,但债务人如给付的话,就不能依不当得利返还。
而利息140000*20%=28000,故届时只要还本金加利息14万+2万8千=16万8千(应该没错吧!本人数学不好)

若甲向乙借20万,约定为期一年,年利率30%,试问届期甲应偿还乙若干金额(本金加利息)?

答二十四万元

利息200000*20%=40000,故4万+20万=24万



5.下列何者为物权化之债权?
a、承揽人之报酬请求权
b、有抵押权担保之债权
c、租赁权
d、以上皆是

答d 什么是物权化之债权丫??为啥租赁权是呢??

我只知道c选项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而「物权化之债权」:债权基于债之相对性,原则上仅能对特定人主张。但是有某部分的债权,亦具有对抗一般不特定人的效力。

6.债权人对于已提出之给付,拒绝受,或有不能受领之情形,债务人得?
a、请求损害赔偿
b、解除契约
c、终止契约
d、以上皆非

此为债权人受领迟延,动产则提存(民法第326条),不动产则抛弃占有(民法241条),债务人即可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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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是一种煎熬,
成功是需要努力,
机会是不会等人,
埋怨、藉口都是自找的~
献花 x3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26 10:38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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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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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向乙租车公司租车,乙对甲之租金请求权,消灭时效为?

答:二年 不是126条的那几项吗? 应该是五年,为什么是二年呢???

个人见解:其中五年,是以定期给付金,而二年是非定期给付金或动产性质的租金!

2.何者非民法上之担保物权?

答: 担保物权呀,是说债务不偿款可以担保用的吗
那动产抵押为什么不是呢??

看不懂您要问什么?
担保物权分为不动产担保物权,如抵押权;动产担保物权,如质权、留置权。其中典权,可为动产或不动产!


4.甲、乙订立房屋租赁契约定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时应自动迁让房屋,否则愿迳受强制执行,并抛弃先诉抗辩权,经律师见证,惟届期承租人甲并未履行迁让房屋,下列情形何者为正当?
a、乙依契约约定,对必起诉即可强制执行
b、甲抛弃先诉抗辩权无效,但依约仍可迳行强制执行
c、甲抛弃先诉抗辩权,在于免除乙不经诉讼即可强制执行
d、甲抛弃先诉抗辩权之约定无意义,乙仍须诉讼取得执行名义,始得强制执行
答:d 怎么觉得都好像丫,不知怎么判断,这是规定在那里呢??为什么抛弃先诉抗辩权之约定无意义?

个人见解:
(1)强制执行,乃地方法院之民事执行处为执行机关,非个人可强制执行(若以个人名义,仅只为自助行为,事后乃应向法院报告)!故依然须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法院裁定或判决强制执行。
(2)抛弃先诉抗辩权,仅对「保证人」有效,对一般人则违反民法第72条之公序良俗之规定,无效!

6.债权人对于已提出之给付,拒绝接受,或有不能受领之情形,债务人得?
a、请求损害赔偿
b、解除契约
c、终止契约
d、以上皆非

答:d 那债务人是可以执行什么呢?? 须提存!
民326:债权人受领迟延,或不能确知孰为债权人而难为给付者,清偿人得将其给付物,为债权人提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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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2010-01-26 11:00 |
ver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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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回答的很好也很详细
只不过有一点我要补充一下
法律上是有动产抵押的
只不过不是规定在民法
而是规定在动产担保交易法的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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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26 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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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乙订立房屋租赁契约定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时应自动迁让房屋,否则愿迳受强制执行,并抛弃先诉抗辩权,经律师见证,惟届期承租人甲并未履行迁让房屋,下列情形何者为正当?
a、乙依契约约定,对必起诉即可强制执行
b、甲抛弃先诉抗辩权无效,但依约仍可迳行强制执行
c、甲抛弃先诉抗辩权,在于免除乙不经诉讼即可强制执行
d、甲抛弃先诉抗辩权之约定无意义,乙仍须诉讼取得执行名义,始得强制执行
答:d 怎么觉得都好像丫,不知怎么判断,这是规定在那里呢??为什么抛弃先诉抗辩权之约定无意义?

我觉得这题的考点是不是在『律师』?
因为律师不等于公证人,所以做成的公证书不是强制执行法第4条第一项第4款的公证书。所以不得迳为执行名义。
因此仍须透过诉讼请求?

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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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1-26 12:03 |
lhappygirl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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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一题要怎么分辨是126的租金还是127的营业租赁呢,容易搞混,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9 04:04 |
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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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权人对于已提出之给付,拒绝接受,或有不能受领之情形,债务人得?
a、请求损害赔偿
b、解除契约
c、终止契约
d、以上皆非

还可以参考 民234 237 238 240 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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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09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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