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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公司法]持有股份如何計算..
甲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1 億元,共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800 萬股及無表決權特別股200 萬股,每股面額皆為新臺幣10 元;A 及B 則為甲公司之股東,A 持有甲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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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tenpage在2009-07-31 16:55重新編輯 ]


在等待中讀書,在讀書中等待..
不張揚,不言棄,不著急..默默的等待時間的到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31 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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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權或提名權,不扣除無表決權股份數
    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項及第192條之1第3項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於計算「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時,因屬提案權或提名權,不涉及股東會之議決,故無需扣除公司法第179條第2
    項各款無表決權之股份數。
    (經濟部九五、二、八經商字第0九五0二四0二九二0號函)
http://gcis.nat.gov.tw/elaw/query/LawToCons.jsp?LAW_CO=0860625010&ART=172&DASH=1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8-01 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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