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806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筱玟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貼圖大師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淨空法師講課, 孔明神數解籤
推文 x44 鮮花 x8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交流][資訊] 大陸人養寵物 稀奇搞怪
【聯合新聞網 文/王茂臻】

大陸人有錢後,開始時興養寵物。養名貴寵物不稀奇,曾有大陸人將鬆獅犬打扮成大陸國寶級動物熊貓,還牽著這隻「熊貓」出門逛大街,不但引起公安出面關切,媒體也大幅報導,顯示大陸人養寵物也要出風頭。

大陸俗諺有云,「狗眼看人低」,「什麼樣的人養什麼樣的鳥」。現在大陸人要彰顯身分,除了全身上下的名貴行頭,如果從賓士、BMW等高級轎車下車時,沒有帶一隻名貴的狗、貓等寵物外,已經不夠看。

過去中國皇帝寵愛北京犬,大陸人最鍾愛的寵物仍是狗。去年北京舉辦國際寵物節,最受歡迎的世界名犬展上,有來自世界各國近70個品種,400餘隻世界名犬參加選美比賽。大陸人挑狗,除了講血統、還要看外觀與論年紀。

但飼養名貴貓狗或錦鯉已經不稀奇,大陸人這幾年也時興養蠍子、蜈蚣、甚至是毒蛇,蜘蛛等危險動物。上海年輕人手上把玩小蛇,讓人見識到大陸人養寵物,「寵物不驚人死不休」。

寵物名貴稀有,配件當然不能落人後。大陸媒體報導,一個陶瓷做的狗碗竟然要價人民幣200元;狗狗穿的皮衣要花人民幣1,000多元;連一頂瓜皮帽也要50元。寵物豪宅當然更以數千元計算,像德國進口豪華狗宅,標價人民幣1,800元,購買的大陸人一點都不心疼。

---------------------------------------------------------
以前養狗....是用來使喚的...如今愛狗的人都細心呵護把她們當成寶..
現在當寵物真是越來越好命囉!!
表情


*..-痛苦使人沉思,沉思使人智慧,智慧使人對生活比較易於忍受-..*

強力推薦☆五歲的心願(OSEAM)☆[影片]美麗畫面描繪如同抒情
      散文,勾勒自然和生命循環,贏得全世界觀眾的淚水與掌聲!!

助讀書之經咒(心經+記憶咒)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5-01-09 14:23 |
阿彥仔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8 鮮花 x2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而且我沒記錯的話...對岸飼養動物好像要繳稅....還不是一堆人照養
其實飼養動物繳稅我是滿贊成的~~~不會一堆人一窩蜂亂養~


我以什麼都不會為榮...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14 15:52 |
mn1212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西洋占星
推文 x51 鮮花 x4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廣東這些狀況都不常見.因為..廣東人什麼都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廣東省 | Posted:2005-01-14 16:34 |
laugh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繳稅??只怕流浪寵物會越來越多而已
有愛心沒錢怎麼養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7 11:28 |
阿彥仔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8 鮮花 x2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laugh於2005-01-17 11:28發表的 :
繳稅??只怕流浪寵物會越來越多而已
有愛心沒錢怎麼養呢
會嗎?我不覺得呀.....這種方法說不定可以讓想養動物人仔細想想該不該養...
而且養寵物本來就是一筆開銷..圖有愛心卻沒有經濟資源來養..那寵物不是更可憐嗎!?!?
其實繳稅是說說的~~~管理才重要......
台灣開辦植入晶片~卻沒有強迫一定要做..反正不喜歡就丟又沒人知道這種觀念還是有的~
當初引進動物植入晶片就是要飼主幫家中的動物~做紀錄以防止棄養~
但是台灣只作半套....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值晶片幹啥= =
說什麼走丟可以找..騙笑ㄟ..
我記得前幾年一則新聞補狗大隊抓到狗狗未經掃瞄就直接差點銷毀狗兒
好險飼主最後找回..
其實牢騷發那麼多就是希望大家是真心要養動物才要養~流浪動物問題多~~~~~


我以什麼都不會為榮...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17 13:59 |
p6666669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不知道大陸會有流浪狗耶~~尤其是在廣東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1-17 17:36 |
laugh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想大陸不會有流浪狗吧

我說的是台灣的流浪狗

現在路邊的流浪狗貓還是會有愛心的人抓回去養

如果真的如kujira所講的要繳稅的話,應該也不會有愛心的人去抓路邊的狗貓回來養了


[ 此文章被laugh在2005-01-18 11:34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7 21:20 |
阿彥仔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8 鮮花 x2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laugh於2005-01-17 21:20發表的 :
我想大陸不會有流浪狗吧

我說的是台灣的流浪狗

現在路邊的流浪狗貓還是會有愛心的人抓回去養
.......
ㄟ豆....我的觀點是建立在..有心飼養寵物不棄養也有效管理下...
所以..在我以上論點是沒有流浪貓狗的情況下= =
但是大大提醒我一點要是動物非主人棄養或其他因素才流浪勒.....
對唷...沒有想到這一點...流浪動物還是要大家的愛心收養才有家....
ㄜ...還有繳税之說只是個人純屬希望..減少部分人因為一時念頭就不付責任養起寵物而已
請大大別想太多....希望沒有照成大大困擾.....


我以什麼都不會為榮...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8 22:34 |
laugh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kujira於2005-01-18 22:34發表的 :

ㄟ豆....我的觀點是建立在..有心飼養寵物不棄養也有效管理下...
所以..在我以上論點是沒有流浪貓狗的情況下= =
但是大大提醒我一點要是動物非主人棄養或其他因素才流浪勒.....
對唷...沒有想到這一點...流浪動物還是要大家的愛心收養才有家....
.......

哈哈,這哪會造成什麼困擾啊,純脆是分享大家的想法

只是你我的觀念不同而已你說是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9 23:00 |
炭焙茶香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1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要繳稅的話那麼戶口普查的時候少一隻狗(棄養)怎麼辦? 表情
會不會處罰呀?呵呵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01 17:56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31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