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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請問質權和扺押權的不同?
請問.質權是指對動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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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凱擘 | Posted:2009-03-21 13:49 |
洪灋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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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與質權同為擔保物權。
抵押權之標的,以“不動產“物權為限;質權之標的,則以“動產“物權為限。
抵押權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之不動產者;
質權則以“占有“由債務人或第三人移交之動產或權利為必要條件。
供擔保之抵押物既不移轉占有,故債務人或第三人仍占有其物而為使用收益,同時抵押權人亦不負保存標的物之義務;
而質權之設定,則必須因占有質物始生效力,故質權人得收取質物所生之孳習,同時亦負保存質物之義務,即應如同對於自己財產為同一之注意。
抵押權須登記;質權不需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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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1 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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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之不動產者,
其中“不移轉占有“什麼意思?

又質權和典權有何不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凱擘 | Posted:2009-03-21 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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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移轉占有“,不動產佔有人還是債務人,並不因抵押權設定而使不動產歸債權人佔有,僅供擔保。

典權為“用益“物權,指佔有使用他人“不動產“而為收益使用之權。承典人除了佔有典產還可把占有物轉而典讓、出租、抵押,於典權約期約滿後二年內,若出典人不以原典價回贖者,承典人取得典物所有權。

質權,係供債權“擔保“之“動產“。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1 1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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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權人要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抵押權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始生效力

表情


In or Ou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3-29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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