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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anhoug 於 2009-03-04 16:19 發表的 民法14.15條: 民總的14條和15條修法,雖然還沒施行,但是還是要準備一下,所以有些東西想要釐清,想請教各位大大們 那受輔助宣告之人,是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嗎?這樣子理解正確嗎?
下面是引用 kch22467200 於 2009-03-04 17:36 發表的 : (3)受輔助宣告之人未經輔助人同意而為那七款應經輔助人同意的行為時,依第二項準用第78條規定是有問題的。 (注意「同意」、「允許」、「承認」這三個名詞的意義,以及無效的法律效果)。答案先賣個關子........
下面是引用 wanhoug 於 2009-03-04 17:37 發表的 : 看了很多次 感覺好像又有點懂 受輔助宣告沒有喪失行為能力,只是在那些所列須經輔助人同意的事項要得到輔助人的同意。 這樣對嗎?
下面是引用 wanhoug 於 2009-03-04 17:41 發表的 : 問題在哪??? 幹嘛賣關子啦 我的民法現在完全卡住.....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