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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longsky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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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民法的问题请教各位~
二个民法的问题请问各位~
已翻过法条,但还是觉得题目很怪~

1.下列亲属间结婚,何者非法律所禁止?
A.寡嫂与小叔
B.表哥与表妹
C.养母之子与养女
D.舅舅与外甥女

这题的答案是 A,我觉得怪怪的?
寡嫂与小叔的亲等,我算应该是旁系二亲等姻亲,没错吧?
依民法983条,旁系姻亲五亲等内,应该也不能结缗啊?


2.管理人明知为他人之事务,而为自己之利益管理者,称之为:
A.误信管理
B.不法管理
C.适法的无因管理
D.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这题的答案是B,不过我在民法中没找到所谓的 "不法管理" 这个名词啊?

以上,请各位大德帮忙解答,小弟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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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8-02-01 23:21 |
yggam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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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983:与左列亲属,不得结婚:
三.旁系姻亲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同者
答案A的寡嫂与小叔--->虽然是属于旁系姻亲五亲等内,但寡嫂与小叔在辈分上是相同(平辈),
据民983第一项第三款的条文所说的法律并无明文禁止.
2.属于学者的见解...
无因管理分二种,一:为他人管理事务
                二:为自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为自己而管理他人事务者属于不真正无因管理,又分为不法管理和误信管理
不法管理:明知为他人事务,仍作为自己之事务而管理之(为自己之利益)
        例如擅将他人之屋,作为己屋出租于第三人而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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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日渐远
冬阳照落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02 00:11 |
pearl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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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点可以参考


[ 此文章被pearl在2008-02-20 21:29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2-02 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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