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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民有兩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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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po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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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問公民有兩題.謝謝
1.請問吸食安非他命的法律責任為何?
a.沒有犯罪.只需接受勒戒治療 b.違反非法施用或持有毒品罪
我覺得答案是b 但它的公佈答案是a ??
2.請問下列哪一種案件只能上訴到高等法院?
a妨害名譽b竊盜
我覺得答案是b 但它的公佈答案是a ??
有打擾到您們的地方.抱歉.
如果發表有放錯地方.煩請通知我.我會把它下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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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
2007-12-10 23:54 |
skydragon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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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非他命是第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0條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0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所以接受
勒戒治療
關就是第二次被抓
2.
刑法 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刑事訴訟法
第 376 條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故妨害名譽最重本刑
未達三年
只上訴到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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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 (by 霞客) |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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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7-12-11 01:38 |
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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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訴第376條之案件,為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
除了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之罪,還有竊盜罪哦.
所以兩個答案應該都算.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 (by 霞客) | 理由:
^^
只要方向對了,總有一天會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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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7-12-11 10:33 |
uubs
級別:
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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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引用nacre1000於2007-12-11 10:33發表的 :
刑訴第376條之案件,為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
除了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之罪,還有竊盜罪哦.
所以兩個答案應該都算.
對阿 這題怪怪的 因該都只能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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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7-12-11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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