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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題法學大意的問題~~請大大們幫忙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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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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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問一題法學大意的問題~~請大大們幫忙詳解
關於告訴制度之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A告訴制度只適用於告訴乃論之罪
B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是刑事訴訟之訴訟條件
C告訴乃論之罪,如無告訴,檢察官即不能進行偵查
D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有客觀不可分效力
答案是B
但我不知C錯在哪裏....告訴乃論之罪沒有人提告訴,那檢察官為什麼要進行偵查@@""不懂...
不告不理不能用在這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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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
2007-11-21 23:20 |
jog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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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之罪
若告訴權人僅申告犯罪事實,而無請求追訴之意思表示,
則因欠缺
訴訟要件
,而不能繼行刑事程序;為對告訴乃論之罪之開始偵查,
並不以被害人或其他告訴權人提出告訴為必要。
申言之,即告訴乃論之罪之
告訴
並非
偵查要件
,故雖無告訴權人之告訴,或在其提出告訴之前,
只要犯罪為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所知悉,即可開始偵查。
[ 此文章被jog0425在2007-11-21 23:55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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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 (by 霞客) | 理由:
3q
改變自己,面對自己的問題!!
一個人的態度會決定一個人的未來!!
失敗是把鑰匙,開啟美好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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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7-11-21 23:49 |
魔力小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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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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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
2007-11-22 01:08 |
cb255652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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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還蠻實用的,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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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8-02-22 2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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