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86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obeqaz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請教一題憲法
憲法第 56 條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請教一下:請教一下"提請"意思是行政院長提人選,請總統選擇的意思嗎?還是行政院成請總統欽點人選?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7-11-12 22:41 |
chin626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行政院長
提名

總統任命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weifan) | 理由: 熱心回覆獎勵


平淡
不知道
就是喜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1-12 22:46 |
skydrago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當然是"行政院長"負責提名人選
由總統同意 任命之

(不過我國目前政治狀況是總統決定之)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weifan) | 理由: 熱心回覆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12 23:12 |
cb255652556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大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2-23 01:1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85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