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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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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网站标错价格的法律争议
据媒体报导,网路商店又传出「标错价」的乌龙事件,由联邦银行经营的UBMall线上购物,于贩卖时将原价十九万多元的电浆电视标价成一万九千多元,因此,一时之间造成网路使用者的抢购。其实这并不是第一次发生的事了,在民国九十年时,惠普公司(HP)将原新加坡币329元的印表机,不慎错列为新台币329元;而于九十二年PChome Online网路家庭电子商务部门也曾将市价16900元的512MB Memory Stick卡误植为1290元。
在处理此种问题时,每一家公司的态度不同。例如惠普公司为了保全商誉,完全承认损失,将网路使用者所购买的七十七部印表机全数以新台币329元的价格卖出;然而PChomeOnline则选择取销合约,将消费者货款全数退回,同时一人送一支随身碟作为补偿。然而随着网路商店的逐渐盛行,关于定价错误的问题,遇见愿全权负责的商家,那就没题;但假使网路商店因损失过大不愿认帐,或是控管不严,完成交易后又以库存不足取消交易,那消费者该如何自保权益呢?
依民法第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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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再用小人作为只叫人更唾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23 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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