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上過他的刑訴和民訴,刑訴因為是應付年初基警特的考試所以大多朝申論的方向走(當然也有兼顧到選擇,但不是很深入)
相較之下民訴很明顯的,在DVD上也標明了「民訴選擇題」的字樣,可是在上了十堂的經驗中,我發覺趙老師似乎是以申論的角度在教,光是前訴和後訴有沒有同一,就已經上了整整兩個半小時共一堂課,這種東西就選擇題而言了不起一小時應該就可以結束了吧?
由於我有聽過上一輪陳薇老師的民訴所以大致上可以分辨出這兩位老師教法上的重大差異,我不敢說他教的不好,如果就申論的角度看他這種教法很容易讓人印象深刻,在下筆時也有足夠的依據去寫,說實在話我覺得不錯,但是既然是選擇題,是不是應該調整一下步伐呢?
我是這麼覺得啦,這種感想在我上完第十堂課後有了更深層的體驗,我記得五月三十一號那堂上的是訴之變更,而且只剩三、四堂左右,就進度來說似乎落後很大,除非後面的教法是大躍進的走,不然要教完可能很吃力吧
以上是我個人的感想,因為今天已經六月十七,所以要我和補習班建議也來不及了。所幸之前有聽過陳薇老師的民訴所以有了基礎,現在大多是看法條居多,而越老師的課只要有重覆的我都是快轉
不知道上過他的課的學員們對趙老師的教法有何感想?還是說根本是我誤會了,其實民訴的選擇是另外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