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41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ally小猫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创作大师奖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宠物园地
推文 x918 鲜花 x23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爱情] 报复不能疗伤
报复不能疗伤 / 吴淡如


以绯闻出名的某电视台男记者,又闹出了绯闻。
绯闻扯出同台的女主播。女主播是有夫之妇,
与男记者秘密拍下的亲腻自拍照曝光后,本来还否认,
但媒体又公布了进一步证据,让她百口莫辩。
舆论压力实在太大了。
本来还挺她的丈夫,想必很难继续信任老婆。
听说女主播主动辞了职,恐怕婚姻也将不保。
电视的谈话性节目,好几天都把这件事当大新闻炒作。
遗憾的是,都在花边炒作上打转。
看来,女主播除了丢差、丢婚姻之外,如果没有好好调适的话,
恐怕会被这巨大压力逼得想寻短吧。


女方压力较大
不过是几张自拍照,并不能完全证明他们真有怎样,
就算真有怎样,女记者也「罪不至此」吧,或许只是一时受不了诱惑。
而她必须面临的压力,还比素来花名在外的男记者大得多。

从法律观点来看,绯闻男女是真正被害人。
我为她面临的穷凶极恶的批判觉得难过。
也许,她背叛了婚姻,然而,这事件中最值得非议的,并不该是这对绯闻男女。
很明显的,这是个「由爱生恨」的故事。
让此事曝光的女人,是男记者的前女友,
与热爱自拍的男记者曾有一段恋情。
她几乎没意识到自己的偷窃行为、侵害隐私权是不对的。

偷窃证据触法
这些「证据」之所以流出,其实触犯了法律。
小偷正义凛然的揭露着偷来的「奸情」(奸情可要配偶告发才犯法),
而各大媒体竟然也配合买单,大肆渲染,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用的是「非法取得的证据」。
唉,我们好像离法治社会越来越远了。
一个女人,感情没有了,就恨之欲其死,
也希望所有和男人有关的女人一起去死,真是一种恐怖的复仇心态,
绝对不是值得鼓励的爱情观。这是给青少年最坏的感情教育。
谁都不愿情人劈腿,谁都不想爱情破裂,但在爱情不得不破裂时,
记取教训、收拾破碎的心,才能追求未来的幸福。
报复不能疗伤,反而会扩大伤痕。
一个在爱情失去之后,以「损人不利己」的方式报复的人,
其实从来没有懂过爱情。



【心得感想】

一个在爱情失去之后,以「损人不利己」的方式报复的人,其实从来没有懂过爱情。
吴淡如这句话说的真是贴切。
很多的不平,一切都报复,都是因为『不甘心』『不甘愿』,这又何苦呢??
时间总会冲淡一切的。人总是要学习放下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CATV | Posted:2006-12-14 00:21 |
幸福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不管是前女友还是女主播!
缘起缘灭,但求尽是善缘!
谢谢你曾经爱过,这就是无悔的青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6-12-15 14:4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668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