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3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eoscc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79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王安石-性情


  性情一也。世有论者曰「性善情恶」,是徒识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实也。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喜怒哀乐好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


  彼曰性善无它,是尝读孟子之书,而未尝求孟子之意耳;彼曰情恶无它,是有见于天下之以此七者而入于恶,而不知七者之出于性耳。故此七者,人生而有之,接于物而后动焉。动而当于理,则圣也、贤也;不当于理,则小人也。彼徒有见于情之发于外者,为外物之所累,而遂入于恶也,因曰情恶也,害性者情也。是曾不察于情之发于外,而为外物之所感,而遂入于善者乎?


  盖君子养性之善,故情亦善;小人养性之恶,故情亦恶。故君子之所以为君子,莫非情也;小人之所以为小人,莫非情也。彼论之失者,以其求性于君子,求情于小人耳。


  自其所谓情者,莫非喜怒哀乐好恶欲也。舜之圣也,象喜亦喜;使舜当喜而不喜,则岂足以为舜乎?文王之圣也,王赫斯怒;使文王当怒而不怒,则岂足以为文王乎?举此二者而明之,则其余可知矣。如其废情,则性虽善,何以自明哉?诚如今论者之说,无情者善,则是若木石者尚矣。


  是以知性情之相须,犹弓矢之相待而用;若夫善恶,则犹中与不中也。曰:「然则性有恶乎?」曰:「孟子曰『养其大体为大人,养其小体为小人』,杨子曰『人之性,善恶混』。是知性可以为恶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6-28 19:1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73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