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3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aroman543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不动产][台湾] 荷兰土地使用计画管制工具
(1)政府优先承购权其宗旨在促进公共利益。

(2)实施政府优先承购权目的在避免人为投机炒作地价,另一目的则是加速该地块被指定的土地使用类别早日实现。

(3)政府优先承购权基本上由乡镇市公所来执行,但在新的土地法当中规定,中央政府、省政府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行使此项权利。

(4)政府行使优先承购权有两个前提:
A. 土地使用计画或调整土地使用计画的公告已经载明。
B.适用在土地使用类别有所变更时,如果土地使用类别没有改变,政府对土地没有优先承购权。

补充说明:荷兰政府行使优先承购权补偿原地主价格多为市价,但此价格会因为经济政策与政治因素而有所调整。

(5)荷兰的制度使得炒作地皮的问题并不存在,政府利用优先承购权可以轻易取得土地,专心就区位和都市计画来做分析与规划设计,从国土计画到地方政府的都市与住宅计画执行,经由公开规划资讯,建立平台,视民众参与为必然,进行调整与辩证,慢慢形成共识,然后执行,这样的强力管制后面当然有十分完备的法规支持。简而言之,不管从由上而下 (top down) ,的专业评估与规划设计,到由下而上( bottom up )意见凝聚与参与都是非常积极主动而频繁的,这也可以解释,荷兰为什么拥有很特殊的 PPP 关系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

但荷兰目前遇到的问题与转变也相当值得注意:私有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荷兰执行许久的社会住宅补贴政策近来似乎有慢慢缩水的迹象。这个现象的成因和欧盟与其经济成长迟缓有关,同时也与政治的转变有关,现在的荷兰其实也正位于一个转变的关键期,社会住宅、住宅与都市发展政策都正在被重新审视评估中,但无论如何荷兰规划部门在过去数十年于社会住宅与都市更新、都市发展上的成就仍然非常值得台湾学习与效法。

(6)荷兰的土地使用管制也是采取分区管制( z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2 01:0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932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