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5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flyou10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你所不知道的化妆品危害(十九 )
使用药用化妆品要当心(上)
目前化妆品的流通路线除了百货专柜、直销商之外,皮肤科医师的推荐,以及药局所出售的化妆品,似乎让人多了一种专业的信赖感。
“药用化妆品”,与药品不同的是,医药部外品取得核可较内服药容易,可以任意摆在便利超商、药局出售,还可以大声宣传其疗效。所以就有「美白袪斑霜」、「细胞赋活剂」、「抗衰老细胞回春剂」等等夸大疗效的宣传出笼。

标示为”药用化妆品”并不具有治疗的效果,与一般化妆品相较之下,只能说是被认定有较强烈的影响作用而已。当皮肤出现问题时,千万不要为求速效而随便自行购买使用,这可是危险的。

*何谓药用化妆品
所谓’药用化妆品”,其中较常使用的是「雌二醇」、「雌酮」、一类贺尔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10-12 13:3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941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